据悉,贵定法院在执行某银行申请执行贵定某纸业有限公司、孟某A、孟某B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于2019年11月4日向被执行人送达恢复执行通知书、限制高消费令、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执行中经查,在(2018)黔2723执208号执行案中,该院于2018年9月19日依法裁定查封了被执行人孟某B的豫AW80E9丰田轿车。
因被执行人一直未履行义务......
某银行于2019年11月1日申请恢复执行,同年11月20日该院执行干警通知被执行人到贵定县人民法院接待室,责令被执行人孟某B将查封的豫AW80E9车辆交出。
在接待的过程中,孟某B表示:“被查封的车辆不是我的,在我前妻那里,我已经离婚了,无法叫她过来,车现在在什么地方我也不知道,我只是作为一个担保人,你们想怎么样就怎么样”,说完即欲转身离开。
执行干警将孟某B拉回座位,执行法官严肃警告他:“请你来,是要你配合法院处理案件的。”
孟某B一脸不屑地说道:“大不了拘留,反正里面有吃有喝的。”
由于孟某B态度恶劣,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法官当场宣读对孟某B的拘留决定书,满足其“愿望”。
当被戴上手铐后,孟某B慑于法律威严,现场通过微信,与其前妻取得联系,并承认错误,表示愿意配合法院工作,执行干警遂依法提前解除其拘留措施。
同日下午,执行干警通知孟某B前妻刘某到该院并作其工作,要求其交出查封的车辆,刘某未交。同年11月25日、26日该院执行干警再次分别对刘某和孟某B作工作,刘某提出该车属于婚后财产,离婚后孟某B一直未支付抚养费,故将该车交由自己使用,并在2019年10月将该车辆过户到自己名下,二人一直未交出被查封的车辆。被执行人孟某B在明知车辆已被法院查封的情况下为刘某提供身份信息协助其过户。
2019年11月27日,执行干警再次找到二人,在多次做工作后,二人仍然拒不交出被查封的车辆。当日,该院依法对孟某B和刘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在拘留过程中,孟某B、刘某承认并改正错误,并交出了被查封的车辆。考虑到二人孩子还小,需要监护人照顾,该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三款规定,对被执行人孟某B和其前妻刘某提前解除拘留。各处罚款10000元(共计20000元)。
执法威严不容挑衅,任何侵犯法律威严,试图挑衅法律权威的人,终究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