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听“健康讲座”被忽悠买近千元产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2-05  来源:来自互联网  作者:来自互联网  浏览次数:683
导读

后甘某继续参加被告公司的健康讲座,并花费990元在被告处购买了食用一个疗程的“蜂胶”,用来治疗“三高”。因该公司系简易注销,并未经过清算,于是主审法官将该情况告知甘某,裁定驳回了原告起诉,并告知甘某因被告公司…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老年人被“忽悠”购买各种保健品,不但花了不少积蓄,还可能因食用不合格产品影响身体健康,还有些商家收了钱就人去楼空,导致维权困难重重。近日,未央区法院就审理了一起老年人因盲目购买不合格保健品引发的纠纷案件。

2017年5月,年近七旬的原告甘某受被告陕西某商贸公司员工多次邀请,参加了该公司举办的居家养老讲座。被告公司在讲座中介绍,原告交2360元入会费成为公司VIP会员后,每两个月可返还入会费300元,直至将2360元入会费全部返还为止,另外每月还可领取两种“礼品”。甘某听信被告的宣传,遂交2360元入会费成为该公司的VIP会员。

此后,甘某在第二个月领取了300元现金,每个月还领到挂面、鸡蛋等。后甘某继续参加被告公司的健康讲座,并花费990元在被告处购买了食用一个疗程的“蜂胶”,用来治疗“三高”。但是将东西拿回家后,甘某才发现,被告销售的“蜂胶”没有保健品标识及批准文号,防伪码也查询不到。这时,被告也不再向原告返还入会费了。甘某这才发现上当受骗,便多次找被告要求退款,但被告推诿不予退还。甘某遂将该公司诉至未央区法院,要求退还剩余入会费及“蜂胶”款990元。

主审法官受理案件后,及时通知被告陕西某商贸公司前来处理,但却无法取得联系。后经查询发现,该公司已于2019年5月10日办理了注销手续。根据法律规定,注销公司应当经过合法的清算程序,并告知债权人主张债权,否则公司注销后,其债权债务应当由公司股东承担。因该公司系简易注销,并未经过清算,于是主审法官将该情况告知甘某,裁定驳回了原告起诉,并告知甘某因被告公司注销,主体资格不存在,应当另行起诉该公司的股东,由股东对公司注销前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甘某领取裁定后,决定另行起诉公司股东。

办案法官提醒老年人,购买保健品应到证照齐全的正规场所,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产品,购买前最好能对产品有一定的了解,以免上当受骗,遭受不必要的损失。(记者 刘晓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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