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21时许,沙坪坝区110快处队民警接到报警,在大学城发生驾乘纠纷。
民警在现场了解到,乘客醉酒乘坐,途中发生呕吐,没吐,在车内,是将头伸出副驾驶车窗呕吐,但呕吐落在了车身,双方就洗车费发生纠纷。民警看到,副驾驶车身外满是呕吐物,车门把手已经被污物糊满,满是恶臭味,看起来相当恶心。乘客说出租车司机索要洗车费50元,他认为费用太高,他只愿意提桶水冲洗。
由于找地方清洗,还不一定能洗干净,出租车司机提出即使冲洗干净但耽误的时间也要进行赔偿。双方就费用问题已经纠缠很久。乘客说洗车费只愿意出20元,但目前白天洗车也要20元,晚上这个时候洗车店已经关门了,晚上清洗20元肯定不够。在民警调解下双方仍坚持自己的意见,由于现场无法达成一致,民警将双方带至派出所进一步协商,最终乘客支付50元洗车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