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奥一网报道了“深圳一校巴满载学生野蛮变道被曝光,校方一再回避?”后,奥一网从深圳交警了解到该事件的处理结果,校方也在昨天对此事进行了正面回应。
12月4日,深圳交警通报称,宝龙学校校车司机在驾车过程中存在违反禁止标线行驶、逆行、不按规定使用转向灯等行为,决定处于驾驶员700元罚款、并共记7分,还对宝龙学校开具整改通知书。
随后,奥一网采访了宝龙学校教育安全科陈主任,陈主任表示,11月29日上午,学校接到深圳交警机训大队的电话,被告知宝龙学校校车被举报违章一事,当日下午2点,学校校车管理员、当事司机及当事车辆一同前往福田机训大队接受调查处理,由于当时报料人提供的图片较为模糊,无法裁定驾驶员是否违反交通规则,当时机训大队让校方人员返校等待进一步处理。直至12月4日,涉事驾驶员再次到深圳交警机训大队接受处罚。
奥一网从校方获悉,司机在事后向校方解释被举报违章一事,“由于当时途径路段正在施工,自己也不知情。”
宝龙学校廖校长也向奥一网解释了事情的经过,并一一解释了学校多处、多人电话不通的原因。
廖校长表示,今后将会对加强学校校车管理员、司机及教师等工作人员的安全知识培训,提高随车管理员的安全意识、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开斗气车。
奥一网从宝安区教育局了解到,事发后,区教育局先后3次前往学校进行安全工作检查,并对校方后期安全工作进行指导。宝安区教育局要求校方加强校车驾驶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随车教师的安全意识,强化落实校车安全责任制。
目前,校方已对该名司机进行通报批评,扣除当月安全奖200元,并暂停校车司机的驾驶工作。
据悉,《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赋予了校车一定的优先权,但仅限于停靠下客时社会车辆必须让行,遇交通拥堵时校车可以优先通行,运载学生的校车可以在公共交通专用车道以及其它禁止社会车辆通行但允许公共交通车辆通行的路段行驶三个方面。其他情况下,校车仍然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野蛮变道、横冲直撞是不被允许的,没有特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