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男子盗伐5株云杉被判一年并补种树苗要求确保成活并管护三年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2-12  来源:来自互联网  作者:来自互联网  浏览次数:62
导读

北京青年报记者12月12日从四川省阿坝州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12月12日,阿坝州阿坝县柯河乡的村民在一场巡回审理宣判盗伐林木案件中度过了一个特别的上午。 法庭审理查明,2018年2月,被告人良某某持油锯、…

北京青年报记者12月12日从四川省阿坝州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12月12日,阿坝州阿坝县柯河乡的村民在一场巡回审理宣判盗伐林木案件中度过了一个特别的上午。一名男子因盗伐5株云杉,被判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同时,需要补种云杉树苗50株。

阿坝州中级人民法院介绍,近年来阿坝县盗伐林木现象日益严重,盗伐林木案件高发频发,生态环境受到了严重挑战。为加强法制宣传,震慑犯罪分子,阿坝县法院院长马文静亲自带队进入盗伐林木案件“重灾区”柯河乡,通过巡回审判方式公开审理了一起盗伐林木案。柯河乡干部群众及柯河乡中心校师生等共100余名群众参加旁听,现场受教。

法庭审理查明,2018年2月,被告人良某某持油锯、斧头在柯河乡尼门达村农慢山上盗伐林木5株,又将5株林木加工成20节木料存放家中。2018年9月,阿坝县森林公安局民警在良某某家中起获被盗伐木材。经鉴定,盗伐原木树种为云杉,材积3.939立方米。

法庭对被告人良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2000元;对阿坝县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部分,判处良某某于2020年6月1日在阿坝县补植复绿基地补植云杉树苗50株,确保成活并管护三年。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付垚

编辑/董伟

责任编辑:朱佳琪(EN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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