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东省肇庆市公安局网络问政平台12月13日通报,12月9日7时55分许,广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南街中队在南街镇黄盆村委会路段处理完交通事故后,一辆车牌号为粤AHW365的银色小型轿车引起民警的注意,民警随即示意驾驶人靠边“停车、熄火、出示证件”,然而,驾驶人并没有第一时间下车配合检查而是给民警递烟示好,想套近乎,又强调该车是他亲戚所有。民警不为所动,果断拒绝,并让其出示证件进行检查。经查,该车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套牌车),在检查过程中民警一边对车辆标识标志拍照取证一边对驾驶人讲述套牌车的危害。
目前,公安交警依法对驾驶人温某(男,45岁,广宁赤坑人)处以罚款2000元,记12分,扣留机动车的处罚。
实习记者 杨阳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张香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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