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吃野味擅闯保护区陵水3名男子捉40余只蛙被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2-16  来源:来自互联网  作者:来自互联网  浏览次数:456
导读

今年6月6日,未经主管部门批准,卓某思、卓某文、卓某量与案外人卓某前往吊罗山自然保护试验区内捕捉蛙类野生动物40余只,卓某仅在旁边观看。随后,四人现场食用10余只蛙。 经鉴定,未食用的28只涉案蛙类…

南国都市报12月15日讯(记者 陈栋)陵水三男子为找野味,偷偷跑到自然保护区捕捉40余只蛙。近日,海南一中院对此案作出判处,三人分别判处罚金2500元至3000元不等。

今年6月6日,未经主管部门批准,卓某思、卓某文、卓某量与案外人卓某前往吊罗山自然保护试验区内捕捉蛙类野生动物40余只,卓某仅在旁边观看。随后,四人现场食用10余只蛙。23时许,吊罗山林区森林公安局南喜林区派出所民警巡逻时发现嫌疑车辆及四名男子,四名男子逃跑。

次日,嫌疑车辆被民警拦截,当场查获3名嫌疑人员卓某、卓某思和卓某文。卓某量也于当天投案。

经鉴定,未食用的28只涉案蛙类中,26只为两栖纲无尾目蛙类湍蛙,属海南湍蛙,属于国家“三有”保护动物;2只为栖纲无尾目蛙类臭蛙,属海南臭蛙。海南湍蛙、海南臭蛙均属海南省重点保护动物。

法院认为,卓某思、卓某文、卓某量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狩猎,应当以非法狩猎罪追究刑事责任,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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