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疆时空邓涛|清前期边疆形势与北边长城建设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2-17  来源:来自互联网  作者:来自互联网  浏览次数:907
导读

摘要:清朝逐步实现了长城内外的一统,清朝不修长城似乎已是定论,但由于清前期边外部落纳入清朝统治的时间不一,且一些部落在不同时段和不同程度上曾威胁过清朝的长城沿边地区,故清廷在宣扬内外一统、不修长城的同时…

作者简介

邓涛

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院中国史博士后研究人员。研究方向为明清边疆和民族史。主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1项,发表论文近20篇。

摘要:清朝逐步实现了长城内外的一统,清朝不修长城似乎已是定论,但由于清前期边外部落纳入清朝统治的时间不一,且一些部落在不同时段和不同程度上曾威胁过清朝的长城沿边地区,故清廷在宣扬内外一统、不修长城的同时,又不得不在某些时段维修或创修部分区域的长城。总体而言,清朝长城的军事功能是逐步弱化的,非军事功能与日俱增,但应当重视清前期长城残存的军事功能。长城军事功能的变化,既体现了清朝疆域治理的特点,也体现了清朝统一进程的复杂性。

关键词:清前期 边疆 长城 建设

学界在论及长城时,多认为清朝未修长城或无需修长城。而从笔者收集到的史料来看,在清朝平定漠西蒙古之前,长城的军事功能在某些区域和某些时段是得到了保留的。综观以往研究,虽有个别学者注意到清代长城,但尚无文章对清代长城维修的背景和方式进行系统阐述,因此,本文将就此加以专题研究。

一、清前期疆域结构及清人对长城的评价

《中国北部长城沿革考》一文提到,在史料中,长城有“边墙”“城堑”“塞”“塞垣”“长城塞”“长城亭障”“长堑”“长城障塞”“广长堑”“夹道(索驼城)”“墙堑(垣堑)”等多种称谓。其中明代史料主要以“边墙”指代长城。

为应对漠南蒙古、女真等边外势力,明朝逐步在北部边疆打造防御体系、建造边墙,到嘉靖朝时,明北边九镇体制和边墙防御体系基本成型。《明史》记载:“初设辽东、宣府、大同、延绥四镇,继设宁夏、甘肃、蓟州三镇,而太原总兵治偏头,三边制府驻固原,亦称二镇,是为九边。”当下学界在论及明代九边时也多引用此段论述。与九边形成相伴随的是明代边墙的建设,到嘉靖中后期,东自辽东西至嘉峪关的明朝边墙体系基本成型,但边墙的修建贯穿了整个明朝。只要边外还有边患,那么边墙的维修就无法避免。嘉靖以后,明朝的边墙建设进入巩固期,规模虽不如嘉靖朝时,但边墙的规制得到了提升。据《万历朝大明会典》记载,到万历朝时,明朝九边地区已建成边墙一万里左右,万里长城名副其实。

1644年,清军联合吴三桂军,在山海关击败了由李白成率领的大军主力,清朝于当年迁都北京,开始了入主中原的时期,并在乾隆朝时实现了大一统。

(一)清前期疆域结构

乾隆朝时,清朝实现了大一统,清朝统治区域可大致分为两个部分:一是行省地区,彼时“为省一十有八,分置各府,以领诸县”;二是非直省地区,“至各边外之地,隶在舆图者,复以千万里计”。全盛时的清朝地域广阔,涵盖了原明统治范围、蒙古、西域等地。《清朝文献通考》记载了乾隆时全清的疆域,“北自大青山左右为蒙古诸部,至喀尔喀地。南白五岭外为广东、广西及贵州地。东北自盛京边外为吉林、黑龙江等地。西南自四川境外为云南及青海、西藏地。正西则自安西境外至于流沙而禹迹已尽。其在天山北路则有乌噜木齐、伊犁等地。天山南路则有喀什噶尔、叶尔羌、和阗等地……其境且远及二万余里”。这一广阔的统治区域,既涵盖了直省地区,也涵盖了部分蒙古部落,体现了盛世时长城内外皆属一个国家这一事实。

明朝设立九边、建造长城的目的主要在于防备蒙古、女真等势力。清军人关后,因漠南蒙古已臣服清朝等原因,九边地区战略地位变化较大。总体而言,清前期,原明九边地区的边地属性,自西往东、由北向南逐渐递减。即随着漠南蒙古的臣服以及东北成为清朝的根本之地,清初时原明辽东镇、蓟镇、宣府镇、大同镇、太原镇、榆林镇、固原镇等地边地属性皆有不同程度的淡化,防御压力也有所减轻,但由于漠西蒙古的崛起和青海蒙古臣服清朝时间较晚,故原明甘肃镇和宁夏镇的边地属性依然较深,防御压力较大,体现了“东西有别”。

(二)清人对长城的评价

康熙三十年五月,古北口总兵官蔡元建议修复古北口的坍塌边墙,康熙帝予以驳斥,强调从秦代到明代,皆修长城,但无法消弭边患,“可见守国之道惟在修德安民,民心悦则邦本得,而边境自固,所谓众志成城者是也”。因此,决定不修缮古北口和喜峰口一带长城。这段话常为学界引用,用以说明清代边疆治理与以往朝代的不同之处。清朝平定“三藩之乱”后,康熙二十二年,康熙帝巡幸经过古北口,作《古北口》一诗,其诗为:“断山逾古北,石壁开峻远。形胜固难凭,在德不在险。”认为险要的地理是无法完全保证王朝安全,对国家的安定而言,施行德政、怀柔蒙古各部比长城更可靠。乾隆三十六年,潮河发洪水,古北口多处边墙被冲毁,乾隆帝对主张维修古北口边墙的言论作了批驳:“况自古建立边墙,本为守险控远而设,若我朝德威遐讫,口外耕耧相望,久为内地编氓,即蒙古诸番,亦无不隶我臣仆,并非可仅云中外一家。又何藉此重门之御,而必与水争地,请事复修、仍被水冲乎?”乾隆帝认为彼时内外一统,没有必要再修边墙。

以上言论所反映的边疆治理观念本身没有问题,体现了清代帝王超越前代的视野和胸襟。但由于清朝前期漠西蒙古等势力的存在,清廷无法靠德来感化他们,不得不依靠强大的政治和军事力量予以应对,作为防御工事的长城,清廷在某些时段也不得不予以重视。

二、清前期部分蒙古部落对长城沿边地区产生了威胁

清前期,部分边外蒙古部落直接或间接地冲击到了沿边地区,有学者认为,“清朝对边疆地区控制的程度如何,归根结底取决于国家的政治与经济力量”,即强有力的中央政权、军事力量以及充裕的财力,是经略边疆、确保边疆稳定的重要保障。同时,由于非直省地区在某种程度上享受“自治”,因此,“从本质上看,它与清朝的极端专制政体、高度发达的中央集权体制又是不相容的”。也因此,清朝前期,即便在已经归附清朝的非直省地区,清朝的统治也存在波动。

(一)青海蒙古对甘肃沿边的侵扰

《大清一统志》载,青海厄鲁特“东接甘肃,西连西藏,南至四川,北至肃州、安西州,袤延二千余里,至京师五千七十里”,同甘肃沿边地区广泛相接。清朝定鼎中原之后,清朝同青海蒙古总体保持了良好关系,但亦有冲突。青海蒙古主要为顾实汗诸子统治,他们对待清朝的态度存在差异。顾实汗逝后,青海蒙古对清朝甘肃沿边地区的侵扰有所增加。

顺治五年,甘肃巡按王世功上奏提到:“喇嘛同海彝纳贡,入西宁城,需索廪料,凌辱职官,横夺财物、妇女。嗣后人贡,请额定彝目人数,余众驻关外,酌给口粮以安边境。”可见,进京朝贡的蒙古人在路径甘肃时不遵从甘肃绿营的约束,甚至沿袭明朝时的态势,掠夺边内人财。

顾实汗去世前几年,青海蒙古同清朝的冲突有所增加。顺治十三年,清朝下谕厄鲁特部落巴图鲁台吉、土谢图巴图鲁戴青等人,提到:“乃数年来,尔等频犯内地,劫夺马牛,拒敌官兵,率领番夷,威胁抢掠督抚按屡经奏报,即行遣官晓谕,尔终不悛”。由此可知,彼时青海蒙古对甘肃沿边骚扰和劫掠的频率很高。清朝虽屡次命令青海蒙古不得侵扰甘肃沿边,但屡禁不止。顺治十五年,顺治帝致书青海厄鲁特车臣台吉等人,提到:“帝王抚有四海,画土分疆,谨防关隘,所以严中外、安远人也……朕抚绥中外,本无异视,而疆圉出入,自有大防,不容跄犯……仍前妄行阑人,是尔等有负宽恩,自取罪戾”。顺治帝谴责青海蒙古侵扰甘肃沿边,强调青海蒙古再擅人甘肃口内,清朝将强硬对待。

康熙朝,清朝同青海蒙古的关系有一些波折和反复。曾有研究评论顺治末年、康熙初年的清朝同青海蒙古的关系:“顾实汗死后,他的部属常为边患,清廷恩威并施,刚柔兼施,结果,大体上总算无碍。但是边民所受的骚扰,仍然未减分毫。”即是认识到彼时清朝同青海蒙古关系的复杂性,一方面青海蒙古总体尚能同清朝保持朝贡关系,但亦是清朝甘肃沿边的边患,给甘肃地区带来了防御压力。康熙五年八月,康熙帝在给达赖喇嘛的敕书中提到彼时青海蒙古对甘肃沿边地区的侵扰:“前据藩地官员奏,居住于青海湖附近之诸台吉,屡次侵扰内地,杀人、抢劫牛马等……尔后,居住于青海湖附近之台吉违约,逾越定界,侵扰边界,深入内地,寻衅作乱,”可见彼时青海蒙古对甘肃沿边的威胁,延续了明末的态势。

“王辅臣之乱”时,甘肃沿边形势再次严峻。“乃自王逆变乱后,臣率兵东征,海彝复乘内地有事,肆行蠢动,侵我边陲,掠我人畜,伤亡我官兵,在在告急,人心惶惑”,可见彼时青海蒙古同清朝的关系有所恶化。“王辅臣之乱”平定后,清军腾出精力来应付青海蒙古,青海蒙古便无力再大规模入侵甘肃沿边了。康熙三十六年,康熙帝第三次亲征噶尔丹抵达宁夏,青海蒙古诸部在清朝军威的影响下开始臣服清朝。

雍正元年十一月,“扎什巴图尔之子罗卜藏丹津诱众犯边”,正式发起叛乱。可见,在清人眼中,罗卜藏丹津领兵侵扰甘肃沿边,是叛乱爆发的重要标志。在罗卜藏丹津的煽动下,“远近风靡,游牧番子、刺麻等二十余万同时骚动,犯西宁,掠牛马,抗官兵”,可见彼时“罗卜藏丹津之乱”威胁到了甘肃边内。

(二)漠北蒙古同清朝的冲突

崇德初年,皇太极定漠北喀尔喀进贡之制,即“九白之贡”,但彼时漠北喀尔喀依然为独立的政治力量,因为“此后许多年也未见到土、车两汗贡进九白的记载,更无三汗同时贡进九白的事实”。

顺治三年五月,腾机思率部北逃漠北蒙古。当年三月,清朝以和硕德豫亲王多铎为扬威大将军,领兵追击腾机思。在得知清军追击腾机思后,“喀尔喀部落土谢图汗领兵至扎济布喇克地方,前来迎战。王列阵击之,大败其众。次日,硕雷汗领兵来迎,王又率兵击败之”,这是清朝同漠北蒙古第一次发生大规模的军事冲突,漠北蒙古初战失利。联系彼时漠北蒙古同清朝的交战,“喀尔喀土谢图汗、车臣汗合兵三万迎之,并掠巴林部人畜”,可知漠北蒙古是重兵对抗,且深入漠南劫掠。顺治五年十一月,清朝得报,喀尔喀二楚虎尔行猎,向漠南蒙古边界行进,而此前喀尔喀二楚虎尔部曾深人漠南蒙古劫掠。因此,清朝决定“遣和硕英亲王阿济格……等统兵戍守大同”,以应对边外的威胁,清廷派兵驻防大同,显然是为了应对漠北蒙古对漠南和沿边的威胁。

关于顺治朝漠北蒙古同清朝的冲突,顺治六年十月初七,顺治帝在给顾实汗(诺门汗)的谕旨中提到:“今喀尔喀方以信使通好,乃遣人诱我苏尼特部落腾机思反叛,挟之而去。及我师追腾机思时,土谢图汗、丹津喇嘛、硕雷汗无故出兵,两次拒敌。惟天降罚,使之败衄。二楚虎尔又无故侵我巴林,杀人掠畜。鄂木布额尔德尼又无故加兵于我,及闻我出师,始还。巴尔布冰图又来抢劫,杀我土默特头领之民,掠二千牧群。此辈正起兵端,朕等岂能默然处之耶?”从这段描述中可知,虽然漠北蒙古同清朝保持着通贡关系,但双方的冲突也是十分激烈的。可以说,漠北蒙古的主要部落皆同清朝发生了会战或深入漠南蒙古劫掠,反映了漠北蒙古乘清朝处于“内忧”之时,以腾机思事件为契机,有同清朝角力的意图。

《清代藩部研究》一书在评价顺治三年清朝同漠北蒙古的冲突时提到:“此役使一起偶然的事件具有了两大整治实体直接对抗的意味。”

(三)鄂尔多斯部对边内的威胁

顺治初年,鄂尔多斯部扎穆苏等驻牧榆林神木边外,后来,扎穆苏杀死清廷所派使臣,“抢走印信,率其属兄弟反叛”。在清朝的军事施压和政治劝说下,顺治六年九月,扎穆苏等人向清军投降,但叛逃的多尔济一部拒不归降,“窜匿贺兰山,屡犯边界,肆劫掠”,对清朝的甘肃、宁夏地区造成了威胁。鄂尔多斯部叛逃事件的发生,说明清初时清廷在漠南蒙古的统治并不稳定。漠南蒙古一旦出现动乱,便会对沿边地区造成直接或间接的威胁。

康熙朝王辅臣之乱时,陕甘地区陷入混乱,鄂尔多斯部分部落不受约束,人边劫掠宁夏地区,彼时陕甘总督上疏提到:“宁夏与鄂尔多斯接壤,今乘内地有事,蒙古人边,侵掠宁花寨、平羌等堡。”因此,康熙帝命理藩院郎中赴鄂尔多斯处理该事,要求鄂尔多斯各部约束部属。

(四)阿拉善蒙古曾是甘肃边外的不安定因素

阿拉善蒙古,亦被称为贺兰山厄鲁特,部分史料记载为“套夷”。其地“在河套以西,东至宁夏府边外界,西至甘州府边外界,南至边墙北,至瀚海接喀尔喀界”,同清朝长城沿边地区相接。

康熙十五年,噶尔丹袭杀套西鄂齐尔图汗。此后,“西套厄鲁特溃散,或投西藏,或被虏归伊犁,而和罗理族避居大草滩,庐帐万余”。此处的和罗理即是巴图尔额尔克济农,为鄂齐尔图汗之侄。鄂齐尔图汗被杀后,他带领一部分部族逃亡至甘肃近边及腹地大草滩一带。

康熙十六年十二月,康熙帝从甘肃提督张勇处得知了此情:“游牧番人头目有济农布第巴图尔、厄尔德尼和硕齐等庐帐万余,皆为噶尔丹所败,自西套来奔。”和罗理部逃亡至甘肃沿边游牧,迫于生存压力,“违禁闯入塞内,抢夺番目及居民马匹、牲畜等”,造成甘肃沿边防御压力较大。彼时,清廷忙于平定三藩之乱,对于和罗理等人的侵扰,只能请求达赖喇嘛协同进行安抚和约束。《秦边纪略》评价康熙二十多年的阿拉善蒙古:“况今日贺兰之夷,已满数干,有虎噬之心,有方张之势,而且发纵有人。”认为阿拉善蒙古是甘肃、宁夏边外的一大隐患。

康熙三十年,和罗理部劫掠喀尔喀蒙古马畜,引起了清廷的不满。在清廷眼中,该部尚未编旗归附,是甘肃边外的安全隐患,因此打算将和罗理部安置至归化城,以便管理,“如巴图尔额尔克济农等不还所夺人畜什物,不肯内徙安插,即令尼雅翰等率大兵剿灭之”。可见,清廷打算对和罗理部采取强硬措施。该部得知消息后,不愿内附,选择了向西逃亡。康熙三十年,康熙帝命人传话和罗理:“朕以向加养育,初无困之杀之之意,欲居何地,惟其所择,但不得扰害边塞地方,可令达虎书此原由,遣人往谕巴图尔额尔克济农。”清廷一方面招抚该部,另一方面又训示该部不得侵扰边内,是对其此前侵扰行为的警示。此后,由于牲畜大量病死,西逃的和罗理部不得不返回阿拉善一带,接受清朝的管束,此后,该部被编旗治理。

(五)漠西蒙古威胁到漠南蒙古和沿边

康熙前期,噶尔丹领导下的准噶尔部日益壮大并统一漠西蒙古,逐步成长成为清朝的劲敌。噶尔丹在成为部落头目的初期,继承了其兄僧格对清朝的友好政策,遣使进贡贸易。三藩之乱爆发后,清朝加强了对西北沿边地区的防御和戒备。彼时,清廷听闻噶尔丹杀死了套西的鄂齐尔图汗,势力强盛,或领兵进攻青海蒙古,康熙帝下谕提到,假使噶尔丹路径甘肃大草滩前往青海,甘肃官兵需让噶尔丹先发誓路过时不侵扰甘肃,之后方可放行,“倘或肆横,强欲入边,将军、提督等固守地方,一面坚拒奏报”。可见,清廷将噶尔丹视为甘肃沿边的威胁。康熙十八年,噶尔丹主动致信甘肃提督张勇,提到“惟西海向系我祖与伊祖同夺取者,今伊等独据之,欲往索取。因系将军所辖之地,不敢轻举”,体现了噶尔丹意图侵占青海蒙古,但由于青海蒙古同甘肃沿边相接,故噶尔丹未敢大肆侵入青海蒙古。

《秦边纪略》曾对康熙二十多年的甘肃沿边情形作了描述,他把噶尔丹视为西汉匈奴冒顿单于这类枭雄,提到噶尔丹逐步统一了西域诸部落,“控弦之士数十万,错杂塞下之夷率皆顿首称臣,望风从命,呜呼可惧也已!夫远有冒顿之祸,近有门庭之寇,苟任捍御者狃于无事,不免棘门、灞上之不戒,则西陲之忧曷有已哉”,认为漠西蒙古已经开始威胁清朝甘肃沿边地区。

康熙中叶,漠北喀尔喀蒙古诸汗内争,噶尔丹乘机干涉。康熙二十七年,“噶尔丹大举入其庭,再战再北,三部落数十万众瓦解,先后东奔”。喀尔喀三部举族逃至漠南,清朝面对危局,积极救济漠北蒙古,并同准噶尔交涉。此后,噶尔丹领兵深入漠南蒙古乌兰布统,不仅威胁到清朝在漠南蒙古的统治,且乌兰布统距离京师仅数百里,对清朝沿边和京畿也造成了严重威胁。康熙二十九年,清军在乌兰布统击败噶尔丹,噶尔丹逃脱。

康熙三十六年,噶尔丹于穷途末路中病死。康熙三十七年七月,康熙帝在“平准噶尔诏”中提到:“其逆谋叵测,实有逼处近塞、窥伺中原之渐。朕思此寇包藏祸心,倘不即行扑灭,则异日必沿边设防,重滋民困,何如及时声讨,立靖根株。”“塞”显然是指直隶、山西等地的边墙。在康熙帝眼中,噶尔丹侵人漠南蒙古,威胁到清朝的沿边和中原腹地,有同清朝争天下的企图。雍正十年,雍正帝在下谕论及漠西蒙古对清朝的威胁时提到:“不知准噶尔贼夷狡狯凶顽,世济其恶,扰害我臣服之蒙古,窥伺我西北之边疆。若此贼不加创惩,则蒙古不复安居,蒙古不获安居,则边塞不得宁谧。”认为漠西蒙古窥伺清朝西北边疆,若放任不管,不仅蒙古地区会陷人混乱,清朝的“边塞”地带也将受到威胁。

三、清朝维修和使用了长城

万历四十四年(天命元年),努尔哈赤建立后金,此后经过萨尔浒等战役,后金统治重心逐渐南移,最终定都沈阳。彼时,虽然明朝辽东镇边墙历经战乱后残破甚多,但不少边墙依然功能尚存。皇太极继位后,随着后金经济的发展和统治范围的扩大,后金自身的封建化和农耕化程度也不断提高。如何预防侵袭、保护境内生产,成为后金统治者不得不考虑的问题。皇太极在继位之初下令停止兴修边墙,他提到:“从前因城郭、边墙事关守御,故劳民力役,事非得已。朕深用悯念,今修葺已竣,嗣后有颓坏者止令修补,不复兴筑用恤民力,专勤南亩,以重本务。”可见,在努尔哈赤时期,后金曾维修边墙,以作防御依托。皇太极即位后,虽然停止大规模修建边墙,但对于颓坏的边墙仍命修葺。

(一)清朝在甘肃祁连山一带新修了边墙

明万历四年,陕西三边总督石茂华曾上疏提到:“河西一线,北有边墙,宜设墩台哨望,然北边乃甘镇之背,原为套虏与松山虏而设也。今套虏多取径镇永腹里,横渡人洪水、扁都口通西海。是虏巢反在甘肃之前,则北边又不可恃嘉峪,以至西宁黄河岸俱有大山,其问断续不一,俗呼为通海隘口,虏贼所由以出入者,筑圈墙以御之,庶克有济。”从这段奏疏中可知,此前明甘肃镇长城基本都在东北部靠近蒙古的地方,用以防御河套蒙古等部落,但随着蒙古势力深入青海地区,明朝对蒙古的防御由原先的只防东北侧变为南北皆防,因此,决定在西宁附近靠近黄河的大山隘口修建圈墙,以限制蒙古人出人。但这些圈墙相比甘肃北边边墙,形制十分简陋,故康熙六年甘肃提督张勇曾言:“查甘、凉南面,逼邻西海,向来未设边墙,止借祁连山为屏藩。”

清朝统治原明九边地区之后,也开始面临原明边镇遇到的一些问题。康熙五年,“青海各部摇屯祁连山,纵牧内地大草滩,声言将人寇河州、临洮、巩昌、西宁、凉州诸地,提督张勇请自扁都口西水关至嘉峪关筑边墙,以限内外”。青海蒙古人边,威胁到甘肃腹地,甘肃提督张勇不得不加强边墙建设,但康熙五年在甘肃西南修筑边墙,效果不佳,原因是“但既绌于费用,复又艰于工资”。彼时青海蒙古在清军的逼迫下逐步退出了边内,但“然思今日之肃清,不可不虑及后日之叵测”,故康熙六年,甘肃提督张勇再次上疏请求维修甘肃西南侧边墙。康熙六年九月,张勇在“题为及时修筑以重边防、量撤守兵以固内地事”疏中提到:“唯有照明季旧址,修筑边墙,审度形势大小,酌量安兵,勤加守望之,为得策也。然修筑可可口迤西,至白石崖后所口等处,及重整扁都口至嘉峪关各隘中间垒砌墙闸,需用砖石、铁柱以及匠作、夫役、工料等项,约估银三万余两……顾此修筑、撤兵二事,一以防外,一以固内。”

这段话透露出以下信息,一是彼时边墙修筑参照了明朝旧址,即部分利用了明代壕堑或边墙等建筑基础;二是修建边墙,既是为了防御边外青海蒙古,也是为了维持沿边稳定。此后,康熙帝批准此议,命修边墙。但彼时修建的规模依然有限,这一点可从康熙三十三年川陕总督佛伦的上疏可知。康熙三十三年,彼时清廷同漠西蒙古噶尔丹对峙,青海蒙古也尚未臣服清朝,清廷决定加强甘肃祁连山一带的边墙建设。当年,川陕总督佛伦奉命巡查陕西三边边墙,之后向康熙帝汇报了陕西三边边墙的现状和修建计划:

臣奉旨查阅三边,查陕西自肃镇嘉峪关北边,以至宁夏贺兰山起处,俱系土筑边墙;自贺兰山之胜金关起,至贺兰山尽之平罗营,原无边墙,以山为界;自平罗营以至延绥汛地之黄甫川,亦系土筑边墙;至于甘肃凉、庄一带,南山原无边墙,俱系铲山掘壕为陡崖作界,其间陡崖壕堑,甚多残缺;又肃、甘、凉等处南山及宁夏之贺兰山隘口,原有石垒木榨堵塞,年久倒废,人可越度;又西宁镇汛之西石硖、镇海、西川一带,原有边墙,其南山直抵河州、北山直抵庄浪原无边墙,皆系铲山为界,亦有年久倒颓、可以越度者或平坦无迹者。三边墙垣,历年久远,坍坏已多,若不亟为修理,必致倒废。但三边遥远,不能克期修理,勒限完工,请于明年渐次修补……从之。

可知,彼时甘肃北部边墙多有坍塌,而西南部除了西宁周边部分地区,大部分地区在明代时或清初时并未修边墙,或铲山为界,或以石垒、木榨堵塞。因此,清廷命修葺陕西三边南北两侧的边墙,以资防御。雍正二年五月,抚远大将军年羹尧上“条奏青海善后事宜十三条”,提到陕甘的河州、西宁、兰州、宁夏、榆林、甘州、庄浪等地部分地区水草丰美,但清军未设防,导致蒙古诸部深人大草滩游牧,“请于西宁之北川边外上下白塔之处,自巴尔托海至扁都口一带地方创修边墙、筑建城堡”。此后,雍正帝接受年羹尧的建议。“创修”二字,说明彼时清朝不仅维修边墙,也根据时局新修边墙。

雍正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肃州总兵官杨长泰在奏折中提到对肃州南山一带边墙的维修,“因思肃州地当西塞,南山北边接壤番夷,俱属紧要……今臣查看所属地方,凡边墙倾圯者,即报明督臣岳钟琪,于明春开冻后照例补葺,其兵马营汛,饬令严加操防,务期地方宁谧,军民安堵,以仰副皇上慎重边疆、宠遇恩隆于万一耳”,而雍正帝在朱批时肯定了杨长泰的举措。彼时清廷在肃州以南维修边墙,正如奏折所言,是为了应对同南山一带接壤的边外部落,且彼时距平定罗卜藏丹津之乱仅过去数年,清廷在此处维修边墙,显然“慎重边疆”的军事目的是首要的。

(二)清朝维修边墙以应对漠西蒙古的威胁

雍正九年六月,清军在漠北和通淖尔被噶尔丹策零击败后,被迫转为战略防御。为预防漠西蒙古南下侵扰,当年十月,雍正帝命加强古北口、宣化、大同等地的防御,并提到:“至于边墙,年久倒塌而地当紧要者,亦应酌量修筑,以肃边境。着御史舒喜,天津总兵官补熙前往,会同古北口提督路振扬亲往踏勘。”联系彼时的时局可知,雍正帝命修边墙,显然是为了应对漠西蒙古的威胁。故《清史稿》评价:“雍正九年,令直隶疆臣修治边墙,其古北、宣化、大同三处,咸募兵增防。白独石口以西,至杀虎口一带要隘,亦酌增弁兵。”“增防”一词显然体现了彼时清廷对准噶尔在战略上处于守势,修边墙的目的也是为了防御。

雍正末年同漠西蒙古议和之后,清朝依然有修边墙之举。乾隆六年四月,山西巡抚喀尔吉善在奏折中提到彼时大同沿边边墙情形,“至新平一带之边墙,地势东西绵亘九百余里,坍塌者十居二三”,可见彼时大同边墙大部分尚未坍塌。而喀尔吉善认为虽然彼时大同边内、边外一统,但边墙亦有修的必要,一是出于保卫驿塘孔道的目的,二是起到“准噶尔夷人往来更壮观瞻”的目的,即加强边墙建设以示慎防。乾隆十年三月,清廷命甘肃巡抚黄廷桂会同户部侍郎三和前去陕甘沿边查勘边墙,黄廷桂在奏折中提到:“仰见皇上巩固边防、保义民生至计……臣随将甘省沿边一带边墙城堡,先由陕甘交界宁夏府属之花马池起,至宁夏、凉州、甘州一路,顺道查勘……俟臣与侍郎三和面见之际,通盘筹议,将城堡、边墙分别勘估确核工料银数,相度缓急,酌量经费,另行定议会奏。”从这段话可知,一是此次调查城堡和边墙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巩固边防、保卫地方,即突出边墙的防御职能;二是此次清廷计划调查的路线从陕西花马池经宁夏至凉州和甘州,位于陕甘的西北方向,有预防漠西蒙古的目的;三是甘肃巡抚等调查边墙和城堡后将制定维修计划,酌情逐步维修,即计划继续发挥和巩固边墙的防御功能。此后,乾隆帝朱批:“三和处已有旨,尔等酌行之”,支持甘肃巡抚维修陕甘边墙。

四、清前期边墙修建的资金来源和主体

由于史料在记载清朝边墙建设时大多并未注明其具体目的,故我们无法判断每一次边墙建设是否都是基于军事目的,但联系上文可知,清廷在部分时段和部分地区维修长城是有军事目的的。

(一)清前期修建长城的资金来源

清廷修建边墙的资金主要分为财政拨款、官员捐修、罪犯捐修。

1.财政拨款

乾隆十年,甘肃巡抚黄廷桂建议修葺甘肃城堡和边墙,军机大臣讨论后提出处理办法:“凡工程在一千两以内者,令各州县动支额设公费银,分限五年修竣。”所用资金来自地方财政。乾隆五十四年,甘肃地方官员建议维修嘉峪关及附近边墙,乾隆帝认为沿线边墙可暂且不修,同时认为“至嘉峪关为外藩朝贺必经之地……估需工价,不过五万余两,为数无多,着即如所请办理,以昭整肃而壮观瞻”。从“为数无多”这一叙述可知,工价为财政负担。

2.官员捐修

清廷曾制定法条,鼓励官员捐资或捐俸修边墙。顺治十五年,清朝对官员捐资维修边墙事宜作了规定:“修完边墙五十丈至百丈者,纪录一次。”康熙三十三年,清廷就绿营将士维修边墙事宜作了详细规定:“准提、镇及专城副将、参、游每年量捐工食,给与步战、守兵修理边墙。至二百丈者纪录一次,八百丈者加一级,多者照数递加。”该政策的发布标志着清廷把维修边墙视为常制。康熙三十四年,清廷规定:“修筑边墙,每兵日给银四分,边汛武官,捐银至六百两者,随带加一级;三百两者,加一级不随带;百两者,纪录一次。”但康熙五十五年,清廷中止了奖励捐修边墙的政策,“修筑边墙议叙之处,永行停止。如有倾圮,令各镇同地方官及时维修”。雍正十年,西宁总兵范时捷在上奏请求维修西宁镇边墙时提到“边墙最为紧要,向例交与营汛员弁捐修”,可见,捐修边墙政策并未完全终止。

3.罪犯捐修

康熙三十三年,清朝计划对陕西三边边墙进行大规模的维修,川陕督臣佛伦参照流犯捐资可免流刑的事例,建议“三十三年定修理边墙捐纳赎罪例……修理秦省三边墙垣,请照西安纳赎办公例。凡各省已遣流犯,除死罪减等之犯外,其已流三千里者,纳银五百四十两……其已遣徒罪五年者,纳银五十两;五年以下按年递减银数,免其配驿”。此后,清廷批准此请。这里的“三边墙垣”包括了宁夏、榆林、甘肃三地的边墙建设。

(二)清前期修建长城的主体

修建边墙的主体主要为民壮修建、士兵修建、兵民合修。

1.民壮修建

顺治二年,山西巡按黄徽允“奏请彻修边民壮八千余名,每岁可省饩银八万四千三百余两,解部充饷”,可见清初时清廷曾征发民壮维修边墙。乾隆十年,甘肃巡抚黄廷桂奏请维修甘肃境内边墙,乾隆帝认为维修城堡和边墙的费用“在一千两以外者,无论新坍、旧坍,俱确估造册,取结存案。俟水旱不齐之年,以工代赈”。以工代赈,即是由民壮维修边墙。

2.士兵修建

康熙三十三年,清廷就维修陕西三边边墙事宜规定,地方绿营各级武官应“量给步战、守兵工食,督其修理各隘口。应堵石垒、木榨之处,亦令提镇等酌量堵塞。其倒坏边墙,沙淤壕堑,应令兵丁修挖”。可见,彼时,沿边士兵是修建三边边墙的主要力量。康熙三十四年,清廷对士兵修筑边墙作了制度性的规定,“议准:修筑边墙,每兵日给银四分”,以提高士兵修建边墙的积极性。

乾隆二十七年二月,一则奏折提到了彼时绿营的边墙维修之责,即修葺边墙为该区域沿边绿营兵的日常职责,“惟防汛千、把,既统归大营,应按该营现设千、把员数与所管堡口多寡,一年更换一员,轮流派防将所管汛内边墙、堡口以及堡头兵与汛守兵丁,专责约束稽查,应修边墙亦令上下手交代以专责成……”,可见士兵是维修边墙的主体之一。

绿营兵除了修建边墙,还有保护边墙免遭破坏的职责。如雍正十三年,清廷命陕西总督保护边墙,坍塌的边墙石料,应及时收储,以备下次维修使用,“毋许听人窃取。如漫不经心,即将该管官弁照例指参。凡有边墙各省,均照此例办理”。沿边各地绿营皆有保护边墙的职能。

3.兵民合建

康熙六年,甘肃提督张勇在建议维修甘肃边墙时提到:“俟到彼时,提镇随带官兵,道臣督率夫匠,分头修筑,悬垛固守,整立烽墩。如是无事,则登高远哨;有事则传烽接应,洵为一劳永逸之至计矣。”镇臣督兵修建,道臣督民修建,可见彼时甘肃边墙为兵民合修。又如康熙五十五年,清廷停止绿营修边墙议叙之规定,“修筑边墙议叙之处,永行停止。如有倾圮,令各镇同地方官及时修补”,可见此后兵民是边墙维修的主体。

雍正十一年三月,大同镇总兵官李如柏在奏折中提到大同镇修建边墙的情形:“边墙最关紧要,虽因需费浩繁,不能一劳永逸,故奉旨无庸修理。若将近边百姓,免其杂差,徐徐修补坚固,亦可少尽报效之诚,而提臣石麟深以为然,令臣于雍正十年三月内檄行沿边官弁张彪等陆续修理。去后于五月内据该将等禀称,远近百姓俱各欣悦急公,于耕种之暇,即来修边。其边墙旧系土筑者,仍以土筑,石砌者,即以附近石块砌垒,俱已修理齐全。”可见,虽然清廷不愿意在修理边墙上耗费太多银两,但地方官员依然出于安全或关禁的需要,组织士兵修理边墙,而当地百姓亦自发参与修理边墙。所修边墙,既有土垒的,也有石砌的。因此,该总兵官建议免去近边百姓杂役,令百姓同士兵一道维修。

乾隆二十六年,山西巡抚鄂弼就山西沿边绿营改革和裁撤事宜上奏折,其中重要内容之一便是大同边墙的维护和修理事宜,其在奏折中提到:“查晋省外边墙,西自河堡营黄河崖,东至直隶交接,计程九百里有奇……虽时时严饬文武勤加修筑,此处甫修,彼处复坍,民力固不能继,动项亦为漏卮。”其中提到“文武勤加修筑”和“民力”,可以佐证彼时的边墙维修由民人和绿营兵共同承担。同时亦印证了即便在平定漠西蒙古之后,清朝对山西北部边墙的维修依然为常制。

五、结语

总之,清前期、清朝疆域二元并存,即直省和非直省两者在生产、生活、管理等方面上差异巨大,且漠北蒙古、青海蒙古、漠西蒙古诸部在康熙中叶至乾隆朝时才最终臣服,他们都曾不同程度地威胁过漠南蒙古或长城以南沿边地区。虽然清廷逐步实现了大一统,原先的明九边地区日益成为内陆,长城的军事功能相比明代已大大弱化,但长城军事功能丧失和非军事功能的增强有一个过程,应对这一过程中长城的军事功能予以重视。特别是每当北部边疆有战事或清军在边外作战失利,清廷便不得不再次重视长城在保卫京畿和中原上的重要作用,并会命人维修长城以资防御。清廷虽然不愿大肆宣传长城的军事功能或维修长城的举措,但对于保持长城的军事功能和非军事功能,还是予以了不少关注,并通过制定相应政策,提供边墙维修所需的人力和物力。基于以上论述,本文认为对清代长城的研究是有必要的。

【注】文章原载于《社会科学辑刊》 2018年第6期。

责编:杨一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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