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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三省一市发布《进一步优化长三角法治化营商环境宣言》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1-13  来源:来自互联网  作者:来自互联网  浏览次数:788
导读

一是将竭尽全力为市场主体提供平等法律保护,推动将平等保护贯彻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法治各环节,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 四地司法厅(局)还共同签署了《沪苏浙皖司法厅(局)201…

长三角三省一市发布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宣言,围绕示范区的法治保障确定12项具体合作项目。

会议现场 嘉兴普法微信公众号 图

11月13日,沪苏浙皖司法厅(局)构建长三角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区域协同机制座谈会在浙江嘉善举行。司法部副部长刘振宇、浙江省副省长王双全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长三角四地司法厅(局)共同发布《进一步优化长三角法治化营商环境宣言》,宣言强调,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重要论断,进一步加强四地的全面合作、共享发展,以更务实举措,建立健全机制,加强沟通协作,携手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新高地。四地将从三个方面重点着力:

一是将竭尽全力为市场主体提供平等法律保护,推动将平等保护贯彻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法治各环节,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

二是将竭尽全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动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职责,落实监管责任,依法对市场主体进行监管,实现监管全覆盖。

三是将竭尽全力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促进公共法律服务多元化专业化,积极为促进长三角经济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

四地司法厅(局)还共同签署了《沪苏浙皖司法厅(局)2019-2020 轮值年度区域合作重点项目》,围绕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提供相关法治保障等内容,确定了12项具体合作项目。

上海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陆卫东,江苏省司法厅厅长柳玉祥,浙江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马柏伟,安徽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姜明出席会议并作交流发言。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委会副主任张忠伟在会上介绍了示范区建设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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