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孙先生特别想买房,可家里人死活不同意,不给他贷款所需要的户口本。
正当孙先生一筹莫振之际,售楼部承诺能帮他解决这个问题,这令孙先生喜出望外。
但他没想到,麻烦事就从这开始了…
孙先生口中的假章是怎么回事?这还要从3个月前说起。
今年9月,孙先生看中了位于阜阳高铁西站东侧、西湖大道南侧的奥山铂悦府楼盘。
由于家人不同意他贷款购房,贷款时必须要用到的户口簿他没法从家人手中拿到。因此,孙先生迟迟没有交定金。
前不久,该楼盘项目的工作人员告诉他,这事有了转机。
孙先生说,售楼部相关负责人告诉他即使他不出面,户口本的问题他们也能解决。
怎么解决?这小编真不知道!
于是,孙先生瞒着家人,于11月9日向该楼盘项目置业公司阜阳奥世置业有限公司交了两万元购房定金。
就在第二天,带着凑齐的首付款去售楼部准备签订正式购房合同的孙先生,却收到工作人员无法办理户口本问题的回复。
拿不到户口本,无法办理后续的银行贷款,买房也就无从谈起。为这事,孙先生跟家里闹得不可开交。
(孙先生和销售人员对话截图)
孙先生说,现在家里人都知道了这件事,房子肯定买不成了,他就想拿回自己的两万元定金,可直到昨天,售楼部工作人员仍称要问问领导,能不能想办法帮他在没有户口本的情况下办理贷款,甚至给他出主意,刻派出所的假章办理贷款。
为了进一步了解相关情况,今天中午,记者和孙先生一起来到了奥山铂悦府项目的售楼部,该项目相关负责人均不愿意接受记者采访。
针对孙先生遇到的该问题
安徽蓝邦律师事务所的钱诚律师表示
孙先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
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安徽蓝邦律师事务所律师 钱诚:
针对孙先生遇到的这种情况,首先售楼部作为出卖房屋的专业人员,应当很清楚不能提供户口本则无法办理银行贷款等手续的后果,其对孙先生声称户口本的问题由他们进行解决,容易让孙先生产生我不提供户口本,通过售楼部的帮助也能够贷款买房的这一误解。
基于这种误解,孙先生才决定交付了两万元的定金,根据合同法54条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有权请求变更或撤销该合同,因此双方形成的定金合作关系,孙先生有权对其进行撤销,基于此,也可以要求返还定金。
截至发稿前
孙先生已到市消保委投诉
他的2万元
到底能不能要回来?
记者也将持续关注!
来源:阜阳公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