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子英
临死之前,法子英都不见得真心悔过。北京中银(合肥)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俞晞,在当年还是领证半年的律师新手,受法院指派做了法子英的辩护律师,他说:“跟法子英见面,有一种阴森森的感觉,因为他对生命极其漠视。不只是漠视别人的生命,也漠视自己的生命”。
俞晞见了法子英六七次,最后一次是在死刑判决后,法子英叫他来看守所,说有一肚子的话,只想找个人聊聊天。他们畅谈了一整个下午,法子英说他身上还有其它命案。俞晞回忆:“那天记笔录,记得我的手生疼。”
俞晞说起他第一次见法子英,对方很友好、很有礼貌地说:“律师,谢谢你来看我。案件的事你就不用管了,只要陪我聊聊天就好”。俞晞说明了自己的职责,法子英却说:“就算你有能力,说明有6条人命都不是我做的,还剩一条人命,我也是个死。”
法子英直言,他最好的结局,就是在抓捕现场被击毙,或者直接从法院走到刑场。真正令他后悔的,是他的失误,“我不该让刘敏下楼取钱,应该让送钱的人直接到屋子里”,俞晞说,法子英对这一“败笔”念念不忘。
还有一次是在律师见面时,法子英表明动机,说杀人不是目的,拿钱才是目的,杀人灭口只是为了更安全。律师问他,在南昌杀死的3岁小女孩,不可能说出他的任何身体特征,为什么也杀了?法子英叹道:“想起来那是在作孽啊”。
1996年起,法子英伙同其女友劳荣枝(女,1974年生,住江西九江市石油公司宿舍,在逃)在南昌、广州、温州、南宁、常州等地利用色相勾引,然后采用持枪、持刀绑架勒索、抢劫等手段,劫得人民币数十万元,并残忍地杀害了7名人质。1999年12月28日,“杀人恶魔”法子英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重见天日
当然这不是法子英复活了,他要是能活过来那就不是一句奇迹可以说清的了,法子英能够重见天日都是因为劳荣枝。劳荣枝被抓了,当年的案件需要从新审理,需要从新对正,劳荣枝落网,法子英被挖坟,这似乎是必然性的结果。(挖坟的可能性大)然而,法子英已经伏法,案情终归还要回到劳荣枝的线索上,进行最终的裁定。
从“劳荣枝落网”到“正式批捕她”,舆论上呈现出愤怒,感慨,疑惑的情绪。虽然,20年前的残酷细节,只停留在媒体的记忆里,但是,被重新翻出来的时候,依然能策动人心。7条人命,法子英,劳荣枝,似乎永远被封存在一起,而劳荣枝终将成为他(她)们的“终结者”。
自从劳荣枝落网以来,关乎她与法子英的舆论想象力,一直在不断的蔓延和发酵。当然,我们的重点还是关注“女魔头劳荣枝”,因为,7条人命摆在面前,这是无法否认的事实。虽然,有人强调,可能直接下手的人不是劳荣枝,而是法子英。但是,不要忘记,他(她)们是共谋。从根本上讲,诱导在前,取命只是最后的形式。所以,这种说法,在法理上应该是站不住脚的。
说到底,作为外围的舆论认知来讲,对于案情本身的知晓,也都是笼统的概念。7个人到底是怎么死的,她和法子英到底是怎样的关系,到现在依然是个谜团。
因为,当年法子英伏法前,所供述的案情经过,因缺少劳荣枝的在场,可信度肯定存疑。由此,只有对劳荣枝进行全面的审判,才能更为清晰的,展开案情的真相。当然,在审判之前,外围舆论出现两种较为分化的臆断。一种是,劳荣枝可能是被胁迫作案;一种是,劳荣枝和法子英共谋作案。
毕竟,这是系列杀人案,7条人命摆在面前,总让人“不寒而栗”。但是,所有的这一切,终究还要靠证据链来实证。并且,关乎法子英和劳荣枝,以及劳荣枝自己,到底还有没有涉及其它案件,也是劳荣枝被批捕后,需要搞清楚的问题。综合上述法子英重见天日还是有可能的?
劳荣枝
对于劳荣枝,到底是全盘交待还拒不承认,这都有可能。20年过去了,她被追逃后的人生轨迹还没有全部还原,但从了解到的情况来看,完全不像2004年杀多人的马加爵那般狼狈,她显然远远还没有到不堪的地步:从业绩出色的夜店公主到商业综合体名表专柜的营业员,她甚至有了感情生活。
相信这20年,她不止一次反思自己的人生,如果没有20年前的犯罪,人生将是何等美好,如果还有再来一次的机会,那绝对不会是这个样子。但到案是迟早的事情,从一个正常人的反应来看,求生还是第一位,劳荣枝也不例外,她差一点就真正融入社会了,虽然是假象,但可能差一点就实现了
这种重犯,没有必要太过含情脉脉,这几十年,劳锅的并不算苟且,拿着抢劫的钱,在当年已经算不劳而获的有钱人了,到最后被捕回顾她的生活学音乐,跳舞,弹琴。
有没有人想过被杀人的家属,尤其那个木匠的家属,人家是多含辛茹苦的带三个小孩生活,木匠的老婆是怎样的辛苦,做着保洁员养着三个孩子,而反观劳却逍遥法外。
不能因为美女,公众就心软。杀人偿命,犯罪必被惩罚。什么犯罪时候年纪小,注意她犯案的时候已经成年了,什么叫被法教唆,多次犯案,还能强大到和死人共眠。什么叫单纯,单纯会坐台吗,罪恶的根源就是欲望,是对金钱的渴望,对不劳而获的期待。期待这样的坏人早日处理,还被杀家属一个公平。
最后的结语
劳荣枝落网,全盘供出,审判后,法子英才能盖棺,因为推动“7条人命案”的核心力量,只有他(她)们自己知道。甚至,就算他(她)们当时“头脑热”,也肯定是有主次之分的。虽然,劳荣枝落网初期,媒体舆论已经进行全面“开扒”。但是,“切入点”都基于道德层面,人性视角,关乎案情本身的介入,少之又少。
不得不承认,想要直面更为立体的劳荣枝,案情的面全视角,还需要透过法理的审判,进行全方位揭秘。据悉,一周前,“劳荣枝的二哥”已经委托法学教授吴丹红,作为自己妹妹的“辩护人”,按照吴丹红教授的说法,媒体报道里还有很多谜团没有揭开。并且,考虑到对方经济状况也不太好,目前也没有谈代理费用的问题。就此,劳荣枝案算是要真正进入“法理审判”的阶段。
坦白讲,如果从笼统的案情分析来看,20年前,劳荣枝就应该和法子英,一同走向刑场。然而,因法子英的狡猾诡辩,让劳荣枝才有机会偷生到今天。虽然,人们总说“天不藏奸”,但是,能成功偷生20年,这足以实证,劳荣枝也非善类。
审判的意义,并不只是追求惩戒,而是为追求真相。而对于劳荣枝和法子英而言,从作案的性质上,算是同伙作案。但是,20年前,因劳荣枝没有被抓捕到,导致所谓的“真相”只是法子英的一面之词。而对于他(她)们真实的作案过程和细节,至今未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