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被警方抓捕后,法子英没有第一时间供述事实,反而天南地北地胡诌,说是受人雇佣才来绑架杀人,甚至诬陷无辜的小木匠是他的同伙,只因为起了冲突才把他杀死。他提供了大量无效线索,让警方不只一次计划落空,在他的包庇下,劳荣枝成功逃走。
五天后,因为尸臭冲天,殷建华在笼中腐坏的尸体才被发现,劳荣枝早就逃之夭夭。法子英多次翻供,留下了不同版本的情节。一说是在他出门前,已经把殷建华勒死。一说是他套牢了脖子,叫劳荣枝在必要时收紧布条。他八点多出门,嘱咐了劳荣枝,如果他在中午12点还没回来,她就赶紧离开现场。
无论真实与否,无论哪个版本,法子英都是为了给劳荣枝脱罪,把所有罪责揽到自己身上。他告诉俞晞,在一个朋友的社交活动上,他认识了19岁的劳荣枝。她是当地的小学老师,很崇拜混黑道的法子英。法子英在家中排行第七,所以诨名叫作“法老七”,在当地黑道是个响当当的人物。
法老七是九江大中路上著名的老混混,曾住在四码头附近梅花庵的回族老宅子里。大中路商业街在九十年代初的时候满大街都是穿着人字拖勾肩搭背的痞子,90年代,一名暨南大学的教授趁找零钱的工夫,近万元的行李不翼而飞;两名男子被抓现行后,用长木棒将便衣打得满脸是血;十七岁模样的男孩被巡警掐住脖子,咳出一对咬瘪的耳环;湖北的乘客刘清林在候车大厅倚着墙打盹,醒来后缝在内裤上的3800元不知去向;一名湖南妇女花800元购买了一块假黄金;女厕所出现了一个假票批发站;入夜后,一个饿晕过去的瘦小伙被抬入了休息站,当时的年代就是那么乱。
临死之前,法子英都不见得真心悔过。北京中银(合肥)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俞晞,在当年还是领证半年的律师新手,受法院指派做了法子英的辩护律师,他说:“跟法子英见面,有一种阴森森的感觉,因为他对生命极其漠视。不只是漠视别人的生命,也漠视自己的生命”。
俞晞见了法子英六七次,最后一次是在死刑判决后,法子英叫他来看守所,说有一肚子的话,只想找个人聊聊天。他们畅谈了一整个下午,法子英说他身上还有其它命案。俞晞回忆:“那天记笔录,记得我的手生疼。”
俞晞说起他第一次见法子英,对方很友好、很有礼貌地说:“律师,谢谢你来看我。案件的事你就不用管了,只要陪我聊聊天就好”。俞晞说明了自己的职责,法子英却说:“就算你有能力,说明有6条人命都不是我做的,还剩一条人命,我也是个死。”
法子英直言,他最好的结局,就是在抓捕现场被击毙,或者直接从法院走到刑场。真正令他后悔的,是他的失误,“我不该让刘敏下楼取钱,应该让送钱的人直接到屋子里”,俞晞说,法子英对这一“败笔”念念不忘。
在律师见面时,法子英表明动机,说杀人不是目的,拿钱才是目的,杀人灭口只是为了更安全。律师问他,在南昌杀死的3岁小女孩,不可能说出他的任何身体特征,为什么也杀了?法子英叹道:“想起来那是在作孽啊”。
最后一次是法子英说:“现在有权的都搞钱,我又没权没势,但也要生活啊。”律师问他,那就可以剥夺别人的生命吗?法子英罕见地低头,一度陷入沉默。
一次笑,一句话,一阵沉默,是法子英为数不多的显露人性的时刻,他却造成七条人命的悲剧。法子英似乎不怕死,或者说放弃了求生欲,但他的表现欲很强,在法庭上依然编织着天南地北的谎言。
他的表现欲还在于一处细节。庭审前,由于他的右腿被伤,警方撕掉了他裤子的右腿管。法子英却提出要求,换一件宽松的裤子,“我最后一次面对观众了,不想要太狼狈”。
1999年12月28日,法子英被执行死刑。据围观者讲述,当年司法机关会在节前“枪决一些定罪了的穷凶极恶的人”,并且是公开处决。法子英五花大绑着跪在刑场,背后贴着一张写着名字的白纸,他在一声枪响后倒在众人眼前。
虽然俞晞律师是一个实习的,也不缺乏法律的正义,
法子英的案件在当时比较简单,在这起案件里律师的作用其实是很小的。其实当时的律师是更多时候安抚当事人的焦虑,帮助当事人以最少的弯路走进法庭,
毕竟这个案子太简单了,简直就是想赢比登天还难。另外,给法官提供的帮助也很大,法官绝对是愿意直接和律师沟通而不是和当事人本人,当事人本人的诉求基本就是必须赢,法官心再好再有耐心,也很难说服一个输不起的当事人,不论是讲法律还是讲情理。
证据基本合格的情况下,结果是比较明确的,律师多厉害甚至多菜鸡,对结果影响不大,更不可能颠倒是非,所以当时法律援助的是半年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