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11刚刚结束,各大电商平台的成交额又创新高,这其中,直播“带货”成为一大风口。
不过,11月13日,刚刚在双十一出尽风头的“带货一哥”李佳琦,继之前的“不粘锅”直播翻车后,又一次被曝存在虚假宣传问题。据悉,李佳琦此次遭受质疑主要是因为他口中的“阳澄状元蟹”并非“阳澄湖大闸蟹”。
据媒体报道,在2019年9月的一场直播中,李佳琦指着身旁印有状元蟹logo的红色包装盒子说道:“这个是状元蟹,阳澄湖的大闸蟹,是最好的,23年老品牌。”手机屏幕左上角的观看人数逼近四百万。
某平台天海藏旗舰店上述“阳澄湖的大闸蟹“六百多则评论里,多条内容显示,是看到李佳琦直播才过来购买的。差评主要聚焦在李佳琦虚假宣传、螃蟹难吃、客服态度差三个方面。
工商信息显示,天海藏旗舰店经营者为天海藏水产(青岛)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9月6日。客服否认其出售的螃蟹为“阳澄湖的大螃蟹”。“不是阳澄湖的,但是湖蟹,优选各大湖区。”上述客服表示。“咱们是优选全国各大湖区品质好蟹。一般是苏北和苏南这两个产地居多。”
关于蟹扣问题,客服则毫不掩饰表示不是阳澄湖的蟹扣,李佳琦的团队或许已注意到这点。11月12日,记者再次翻阅录像时发现,并没有该场直播的录像。
这不是李佳琦带货第一次翻车,上月李佳琦直播过程中所售产品炊大皇不粘锅,他的助手演示煎蛋时粘锅。在淘宝拥有千万粉丝的“口红一哥”李佳琦直播翻车,所售产品炊大皇不粘锅,他的助手演示煎蛋时粘锅。虽然事后不粘锅公司客服称,李佳琦不太会做饭,锅没有问题。但是这也客观上反应出,网红带货的不专业。
随着移动互联网的普及,直播、短视频等迎来爆发式增长,大批网红应运而生,网红带货这种门槛低、高回报的销售形式迅速赢得商家青睐。然而,虚假宣传骗消费者购买低劣产品、直播数据造假骗商家多给广告费等问题凸显。
再之前,有网友称买了李佳琦推荐的痘痘贴后,脸出现发肿发烂的情况。网友质问,请问你直播的东西,是否有合法的营业执照?为什么网友买了你直播的东西,却出现不良反应?
如果网红宣传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否涉及虚假宣传?主播该承担什么责任?
赵律师:
第一种,主播在直播过程中去推广宣传的是自己店铺的产品,然后消费者下单之后跳转到他的店铺页面上下单,这种情况下他就是销售方,就需要对这个宣传行为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如果说宣传内容不实,涉及到欺诈消费者,就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要承担退一赔三的法律责任。
第二种,主播他在直播的过程中去宣传其他商家的产品,消费者是去其他店铺下单购买,这个过程中主播实际上是起到一种广告代言的性质,他这种宣传如果说与实际不符的话,有可能违反广告法,涉及到发布虚假广告,要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需要和广告主连带承担连带责任。
网红直播带货这种模式现在叫新型电商,是相对于淘宝或者天猫、京东这样的传统电商来讲的,现在有网红电商还有社交电商等等。网红电商它实际上是一种网红经济,利用这种粉丝对网红的喜爱或者其他的因素转化成一种购买力,实现一种变现,这种转化应该说与传统的购物方式相比它的粘性更强,转化率更高。
《人民日报》近日发表文章称,网红产品的真假优劣,正在接受消费者和市场的检验;网红带货的套路,也在被用户和监管平台逐渐摸清;网红的品牌形象,在经历流量变现的冲洗后越来越露出真实面目。随着消费者辨别能力的提升、平台监管的收紧、执法力度的加强,网红带货终将回归初心:让更多优质商品,遇见真正需要的人。
“双11”在即,新一轮的宣传造势已开启,面对网红带货存在的一些问题以及“刷单”等违法行为,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近日也表示将进行严查。
相关部门以及平台该如何监管和规范网红带货?
赵律师:
刷单行为不仅是网红存在,以前传统的电商模式中也有很多的商家存在这种行为,反不正竞争法在修改之后,把刷单行为规定为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
《电子商务法》也对于这种刷单、刷量、刷评价等等都规定是一种违法行为。所以现在这种网红通过这种直播平台去销售商品,或者是其他的商家通过不同的渠道去销售商品,只要存在这种刷单行为,都是违法行为。那么情况在这一方面主要依靠监管部门去加大这种执法的力度,有更多的人举报线索等等。
对于网红所销售的产品是假货或者是存在一些售后服务问题的话,主要是依据我们现有的法律,消费者自己可以依法去维权,去消费者协会、市场监管部门去进行举报投诉,监管部门也可以对这种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加大一些整治的力度。比如说像最近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要开展针对网红的专用整治行动,实际上就是一个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