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八部门下发通知_做好转型升级中职工分流安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2-24  来源:来自互联网  作者:来自互联网  浏览次数:1004
导读

原标题:做好转型升级中职工分流安置 《通知》指出,随着我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向纵深推进,特别是化工产业整治提升、钢铁行业布局调整、“僵尸”企业处置出清等力度进一步加大,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相关行业职工分流安…

原标题:做好转型升级中职工分流安置

省人社厅、省发改委等八部门近日下发《关于切实做好经济转型升级中职工分流安置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经济转型升级中职工分流安置工作。

《通知》指出,随着我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向纵深推进,特别是化工产业整治提升、钢铁行业布局调整、“僵尸”企业处置出清等力度进一步加大,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相关行业职工分流安置任务更加繁重。

今年职工安置的重点对象包括4类群体,即去产能企业涉及职工,化工产业整治提升涉及职工,钢铁行业布局调整涉及职工,“僵尸”企业处置出清涉及职工。《通知》要求各地坚持将职工分流安置方案制定、依法依规通过、资金保障到位等指标作为考核验收的重要依据,确保今年底前企业职工安置方案制定、通过和落实资金保障等指标基本完成,拟分流职工基本完成安置。

各地要妥善做好劳动关系处理和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加大对企业内部分流职工的支持力度,畅通分流渠道。对因欠薪欠保等负担较重导致分流安置进度滞后的企业,督促企业及所属集团公司承担主体责任,推动上级集团公司加强专项支持,努力拓宽多元化筹资渠道,妥善有序推动问题解决。

《通知》要求强化兜底保障,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按规定落实好失业保险待遇;对符合条件的在岗职工、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和工会帮扶救助等范围。 (黄红芳)

(责编:萧潇、唐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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