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观者们|无可奈何的“非恶之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1-14  来源:来自互联网  作者:来自互联网  浏览次数:316
导读

这种“卑微的围观”变成了“力量考量式的围观”,我们就自动忽略了我们具有的“尊老爱幼和平友善”这种原先我们认为的,“人”必须具备的品质,而把自己的标准降低到了一个“不伤害他人的兽类”。 我们从“高贵的…

这个世界是从来不缺围观者的。

眼睛里被塞了纸片,校长说“没有恶意”,小男孩儿被按在地上殴打,人们以为是父亲教育小孩儿,东西南北天上地下的悲剧不尽相同,舞台之外的眼睛大抵类似。

很有意思的事情,在很多情况下,围观者既是事件的旁观者,也是事件的定性者,从先后顺序上来看并无不妥,可往往会给临场围观之人造成强烈的道德谴责感。“你如果早点救人,悲剧是否不会发生?“成为了每个人熟练运用的达摩克里斯之剑。

仿佛“围观”是恶,正义是诘问,结局是民意潮水下的“善恶有报”,现实中可能思虑再三,网络上则必然重拳出击。围观是罪吗?还是说我们在以“围观即罪恶”的幌子去掩盖些我们不愿承认的事情。

“围观“并非只是临场的围观,我们所说的”围观“不应是某种复杂社会情态的简化,围观行为的实质是受众在面对事件时心态的不自觉转变,是由“高贵的人”蜕变至“理性的兽”的无可奈何。而看似“有所作为”的“无所作为”,才真的是为“人性之恶”苍白辩驳的刷墙油漆。

兽的标准是什么?兽遵循力量。

什么是人?人不仅仅有力量,还有思考。

我们在面对诸如 “14岁少年性侵杀害女童”的新闻时,我们在面对什么?就像在面对“精神病人殴打男童致死”一样,我们的社会身份认同被自我降低了,无论是精神病人,还是那些街头政治活动,还是那些犯下很大罪过的青少年,我们阅读新闻而不自觉聚集,在集合形成某类群体后,我们则不再认同自己是“人”。

如果说以前我们把“尊老爱幼、中正平和、积极向上”当做一个正常社会人的基本品质,在这类恶性事件发生后,我们的判断就变了,变成了“安分守己不伤害他人”这种最低限度,我们认为这才是正常人。

我们将人性的判断标准降低到了“力量”的层面,我们或许可以思考,为什么在面对暴徒时很多人选择静默,甚至家长在看见马路中央的暴力事件时教导我们的第一句话往往是,“遇到这种人快点离开”。

因为打不过啊,就是这么简单。为什么有人在男童被殴打时怀着愧疚的道德负罪,因为即使自己上前帮忙,凭借自己的力量也并非可以与施暴者的力量对抗。

在事件告一段落后,我们又在寻求什么?寻求警方对施暴者予以镇压,寻求社会力量对凶手予以惩戒,我们将自己卑微的力量依托于“社会的力量”,如果社会力量不足以平息这场潮水,那很大一部分人就会选择“以自我的方式解决”,从“守法公民”到“三个广告牌”,这类“力量的复仇”也成为了从未衰弱的影视母题。

守法公民截图

这种“卑微的围观”变成了“力量考量式的围观”,我们就自动忽略了我们具有的“尊老爱幼和平友善”这种原先我们认为的,“人”必须具备的品质,而把自己的标准降低到了一个“不伤害他人的兽类”。

从“善”到“底线”,从“道德标准”到“法律条文”,都是如此。

我们的底线是不以力量加害于人,而我们所期待的“正义”则是法律拥有足够力量。

我们作为人类高贵吗?我们畅谈着“价值”、“真理”、“公平”、“正义”,我们的确高贵,任何的动物都没有我们如此华丽的体系思想与道德价值,我们从中世纪到现代,从基督教到科学,我们的自由追求让数亿人远离黑暗。

可人类依旧还是动物。

家属认为围观群众的不作为才是这件事的悲剧之因

面对血腥我们收起了思考,以最简单的“兽”的逻辑去思考面对发生于眼前的暴力。有人说那个打人的是小孩的父亲,那就是了,可是这打的也太狠了,可是父亲也不应该打出什么事吧,那我看看就行了,怪吓人的,上去了也打不过。

我们从“高贵的人”把自己降级到了“理性的兽”,那些犯罪的就是“恶兽”,“恶兽”就应该被关进笼子,至于是“兽”自己进入笼子,还是被某个力量超绝的“正义的兽”关进笼子,那我们看看报纸就好了。

我们的一切逻辑都建立在“他们是恶兽”、“他们不一样”的基础上。

因为他们不一样,所以才需要更多的社会关注,所以他们是社会的“高需求人群”,需要有更多的社会制约,更多的惩罚监管,既然不是我的问题,那便是社会的问题。在问及为什么精神病人不被监控到,官方解释是流动人口不太好监控。

明白了,那就不是我们的问题,我们也无须去改变,然后告诉所有人,下次看见精神病绕远走。

我相信任何家长都会对孩子说这样的话。

我们更像是教导自己,“我可以避开恶兽,因为总有人去惩治恶兽,我只需提升自己,远离他们”这一想法,而非是“如何避免恶兽反复出现”。

小区居民自发祭奠男孩

我们要么会感叹“这个世界上为什么会有这么坏的兽类”,要么会有良心不安,可是我们也有合理的理由去说服自己,“因为我打不过他,我害怕我作为兽类的力量不足以战胜他。”

在被认为拉低的社会身份认同下,我们是被牵着走的,我们把原来的正常标准当做了遥不可及的社会梦想,接着我们把现在作为“兽”的力量问题无限夸大。

为什么别人就欺负你不欺负别人?为什么国家不在每个路口放个警察?为什么没有本事,就会被瞧不起?

在这种情况下整体的社会制度也被牵着走,就是救火队员,只是在应付出现的问题,而不去思考这类问题出现的原因,不去思考价值观,道德体系是不是哪里出了问题,我们的所作所为更像是“无所作为”。

不做工具人却甚似工具人,还在安慰自己为了社会和平做了很多贡献,其实自己只是在用涂改液把伤疤涂起来,看似光洁一新,可时间长了总会化脓,再掩盖起来,周而复始。

涉嫌杀害罗某的嫌疑人 真的是第一次出现这种犯罪嫌疑人吗?

事件结束后,我们又逐渐变成了人。又开始讨论起“恶兽们”是不是有不为人知的过去,他们是不是也是一种“被伤害过的人”但是反正这类人群已经犯下了某些罪过,他们的诉求打上了“侵犯过社会的兽”的标签,社会大众也就不太会认真留意。

我们反思过了啊 还有什么问题?

我们作为看客无意于去思考,而是把自己想的特别单纯,单纯成了“兽”去被动追逐“恶兽”造成的社会漏洞,我们认为自己人微言轻无法有所作为,甚至就算是有所作为很大一部分人的追求也只是“就事论事”,惩治了恶兽就完事儿了,如果可以顺便修订一下法律让更多的恶兽不再侵犯我们的生存空间就好。

大连14岁男孩杀害女童事件后 又一次提起了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

我们追求的像是通过局部的一件一件的小事的平安,逐渐让社会平安。

可是恶兽有多少种?任何事件都可以产生恶兽,我们的修补在长远看来,是有意义的吗?还是我们永远都要停留在“社会问题的救火队员”的角色中?

我们永远在被动适应,永远相信这个世界正在变得更好。我们一厢情愿地认为“恶行”于事件尘埃落定时已经结束。

事件结束后,我们又突然成了“人”,开始维护自己的利益和价值,开始悲天悯人,开始上帝视角,所以说这种“从单纯的力量”到“复杂的利益”的变化,导致事件开始时候的那种关于“力量”的讨论合意消失了。

合意一消失,哪怕是一个人的退出,也会产生问题,而且根本不是是否要惩治恶兽的问题。

而是“既然皆大欢喜,惩治了恶兽,那么这种恶兽和我又有什么关系呢?这种政策和我,又有什么关系呢?这种新的政策是否会对我的生活造成影响?这种政策会不会一刀切?我们是否需要考虑人权问题?”等等等等。

为什么还会有如此之多的恶兽

所以围观的群众会不断出现,所以会一次一次灵魂诘问“我们与恶的距离”,所以任何让我们想象不到的悲剧一直都有且从未消失,恶兽不断出现,我们不断高呼“惩治恶兽!”

这就是围观出现的原因,而且是不断出现的原因。

我们一次又一次去给人性的恶去下底线,认为他最坏不过如此,可是还是会有人打破底线,我们的申诉呐喊的确有些作用,但更大程度上是无意识地给恶洗白,因为没有作为。所以在受害者哭着问出“你们为什么不做些什么啊“的时候几乎所有人都可以说,啊?怎么没做啊,我们做了很多。

只是获得某一个公平正义,的确是件好事,可是我们能堵住所有的恶兽吗?

围观是恶吗?围观只是一种自私情节下的无可奈何。

罗某被殴打致死后 依然在围观的群众

有人见义勇为而被媒体报道,可能他就会失去某些东西,某些珍贵的事情,可换来了什么?按照李诞的话讲,媒体的记忆是短暂的,大众也许会被感动,可又会如何呢?家长们继续教育孩子们,遇到这种事赶紧避开,万一出了三长两短可怎么得了?受众们继续认为总有人会挺身而出做英雄,世界照常运转,下一个恶兽即将摘下面具。

我们本质上都是兽,都懂要保护自己,趋利避害,而现代教育与道德体统使得我们对“发声”与“不发声”的态度愈发看重,做不做不重要,重要的是态度。为什么会有键盘侠呢,这就是一种极端,因为自私,知道自己的力量并不健全,而其心中又对某些“牺牲的认可”怀有惧怕与认可的复杂感情,这种被嘲讽为“重拳出击”的嘲讽本身也带着某些心酸吧。

围观不是恶,而放纵“自欺欺人的有所作为”的这一思想,才是真正需要重视的非恶之恶。

END

 
 
免责声明
• 
本文为会员免费发布,仅代表发布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