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停还有理?亳州一男子被贴罚单后辱骂交警被拘留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2-25  来源:来自互联网  作者:来自互联网  浏览次数:652
导读

亳州的李某就因为自己在朋友圈的一次冲动言论被拘留了。有些人与他人有矛盾,比如说谈恋爱分手了,将女朋友的裸照在网上发布,并配以污秽、下流的文字肆意侮辱,或者造谣生事,恶意毁坏他人的名誉,自己是长出了一口恶气,但…

现在微信朋友圈,就像是我们的“日记本”,记录着我们生活的点点滴滴,也有越来越多的人在朋友圈分享开心的事,吐槽不爽的事……然而,你有没有想过,在朋友圈里发布不当言论,可能会惹来不小的麻烦?亳州的李某就因为自己在朋友圈的一次冲动言论被拘留了。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12月20日,亳州男子李某因违章停车被交警贴罚单,而李某不但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竟发朋友圈公开辱骂交警,造成了恶劣的影响。

21日,李某被谯城分局涡北派出所依法传唤。目前,李某已被警方行政拘留。

蜀黍在此提醒:在民警执行职务时对民警进行殴打、辱骂,或者发表诋毁国家法律的不当言论,都是对法律权威的挑衅,必将受到法律的惩处。所以请大家学法尊法守法,共同做法治社会的实践者。

还有哪些言论不能随意发表呢?

不可以传播违法、犯罪言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条之三规定,传播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图书、音频视频资料或者其他物品,或者通过讲授、发布信息等方式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不能在网上散布谣言。谣言止于智者,但就有一些好事之徒唯恐天下不乱,或出于发泄情感、或出于恶作剧,发布子虚乌有的信息造成社会恐慌。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规定,网上散布虚假信息,制造恐慌的,情节比较轻的可以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罚款,情节严重的将以传播虚假信息罪,追究刑事责任。

不发表侮辱、诽谤他人的文字、图片或视频。有些人与他人有矛盾,比如说谈恋爱分手了,将女朋友的裸照在网上发布,并配以污秽、下流的文字肆意侮辱,或者造谣生事,恶意毁坏他人的名誉,自己是长出了一口恶气,但对他人的伤害以及方面影响,是无法短时期挽回的。其实,这种损人不利己的行为,伤害的不仅仅是他人,在自己道德品质饱受质疑的情况下,有时候也不得不吃官司。我国《刑法》规定,在网上侮辱、诽谤他人,被转发500次,或者被点击5000次以上,就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不发表煽动性、伤风败俗类言论。网络是一个公共空间,自己在获得自由的时候,不能侵犯国家、社会和他人的权利。中华传统优良美德和社会公序良俗,是得到绝大多数人认可并崇敬的,是中华民族的根,网友不能因为个人情绪,伤害绝大多数网络的民族情感。根据刑法规定,在网上发表煽动性、伤害民族情感、违背道德伦理言论,情节较轻的,给予治安处罚,造成恶劣影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每个人都需要为自己的言行负责。微信“朋友圈”也不是“泄愤圈”。请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记者 孙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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