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志军_用生命诠释职责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2-25  来源:来自互联网  作者:来自互联网  浏览次数:375
导读

1998年11月4日,惠阳市淡水镇发生一宗持枪入室抢劫、绑架人质案。那怕是子弹打完了,他还是不放弃,毅然用自己的身体作为武器,猛然扑向绑匪,一把将绑匪摔倒。高大彪悍的绑匪在拼命挣扎中对姚志军右胸开了一枪,…

姚志军,1970年2月出生,广东省乐昌县人。1989年3月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1991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2年3月参加公安工作,历任广东省惠阳市(现惠阳区)公安局特警队分队长、刑警大队五中队民警。(12月22日,光明日报)

1998年11月4日,惠阳市淡水镇发生一宗持枪入室抢劫、绑架人质案。3名男子持两支手枪,以“查户口”为名闯入女事主家中,抢走现金和金银首饰折款共1.8万元,并绑走其5岁的儿子,索要50万元。

案情就是命令,接到报警后,惠阳市公安局立即抽调了30多名刑警组成专案组开展侦查。姚志军作为专案组成员之一,为尽早破案,他调查走访、化装侦察、守候伏击,连续工作了10多个昼夜。在专案人员不懈的努力下,11月23日晚,专案组获得情报:绑匪头目朱某和已潜回淡水镇。据掌握的线索,疑犯住人民五路某出租屋,具体哪一间尚不能确定。11月24日凌晨2时20分,清查开始,当清查组清查完楼梯右边出租房,准备清查楼梯左边出租房时,走在最后的姚志军突然想起刚查过的一间出租屋内有一个布制衣柜尚未彻底检查,返身准备进入该房再次检查。此时,绑匪朱某和持枪从房内出来,正好与姚志军打个照面。姚志军即大喊:“案犯有枪!”一瞬间,疑犯举枪向姚志军射击,姚志军边退守到楼梯口,边举枪还击。枪战激烈,疑犯利用姚志军换弹匣的间隙,冲出房门,夺路而逃。姚志军在后紧追不舍,最终不幸腿部中弹,但在这紧要关头,他仍然未放弃,忍着剧痛,紧追了约80米。那怕是子弹打完了,他还是不放弃,毅然用自己的身体作为武器,猛然扑向绑匪,一把将绑匪摔倒。高大彪悍的绑匪在拼命挣扎中对姚志军右胸开了一枪,姚志军再度中弹。终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牺牲。

他是可敬的,伟大的,他用自己平凡的生命书写出了华丽的人生篇章。对他来说,忠于职责大于一切,哪怕是牺牲生命也在所不惜,我们今天美好的幸福生活,正是有着许许多多像姚志军这样的人,在背后默默的付出,无私奉献换来的。在当前我国正在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我们广大党员干部,更要向他学习,始终牢记自己的职责,忠于职责,要自觉肩负起使命,在工作中真抓实干、奋发作为,勤勉敬业、求真务实,勇于担当,面对困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险敢于挺身而出,面对牺牲敢于勇往直前。

作者:星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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