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5日)下午, “离婚冷静期”冲上了新浪热搜第二,引发热烈讨论。
原来,12月24日,由民法总则和民法典各分编草案合并组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分组审议,有委员建议, 婚姻家庭编草案中涉及的“离婚冷静期”适用应当设立甄别机制。“对于存在如重婚、家暴、遗弃、恶习等情形的,则没有必要设置冷静期。”
应完善离婚冷静期规定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一审稿增设“离婚冷静期”,并将期限明确为30日,最新提交审议的草案保留了该项规定。
草案第1077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的,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李钺锋建议,应当对离婚冷静期的规定予以完善。
李钺锋分析,从立法的本意来看,离婚冷静期是避免婚姻当事人轻率离婚、冲动离婚,以维护家庭稳定。据调研,当前一些法院在离婚案件中也探索设立离婚冷静期制度,在婚姻双方当事人均同意的情况下,给予一定期限的冷静期,冷静期满后法院根据双方当事人态度决定是否进入离婚诉讼程序,产生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但实践中,并不是所有的登记离婚都是冲动离婚。一般而言,对于存在如重婚、家暴、遗弃、恶习等情形的,没有必要设置冷静期。”李钺锋认为,应当设立甄别机制,草案未从反面规定不必设立冷静期的情形,有待完善。
为此,他建议,在草案1077条后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 存在以下情形的,可不设置冷静期: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网友热议
应该设“结婚冷静期”
对这个话题,引发了网友的讨论。
不少网友认为不需要设离婚冷静期:
@话题终结_者:也就是说离婚更难了
@全世界的年糕都是我的:支持,存在家暴等行为的情况下设立冷静期难以保证当事人的人身安全
@释然丶我心依然:这个建议相当重要,本身家暴、遗弃等就不能容忍,所以更不需要冷静期!
@迷真镜:支持支持,这样才人性化!!
@晚安紫紫:不管什么情况都不该设置吧,真的想挽回复婚不得了
@唔得闲kw:不合适就是不合适,再怎么冷静过段时间还是会不合适,没必要
@舞者92:冲动离婚还可以复婚啊,要离婚的人绝对了考虑很久的
@是田不是甜啊_:重婚、家暴应该强制离婚,保护受害者
很多人觉得结婚才需要冷静期:
@没心没肺生活不累YQ:结婚更需要冷静期
@Naomiya_随遇而安:结婚才需要
@h小旋风yu:或许可以增加结婚考察期,谈恋爱没有表现出来的一面在结婚后可能才会暴露出来
@非鱼素华:这个建议很棒!另外,建议再加一条结婚冷静期,能降低离婚率
@周依谖X:失望都是一次次积攒够的,惊喜都是一次成功的,离婚冷静期不如结婚冷静期来的简单有效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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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报(nddaily)原创报道
南都记者 刘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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