忍不住了。
24日,重庆一男子坠楼砸死两名路人,两人系参加艺考的女生(张某,17岁;霍某,15岁)。张某的表姨告诉“紧急呼叫” ,张某是家中失独后再生的孩子,第一个孩子十几岁时离世,“看遗体的时候,孩子的爸爸都是被背着去看的”。
本来就很痛心,很无语,但还不想说。
这个消息曝出,不得不说!
有些自杀者,并不可怜,他们的自私,他们同理心的缺失,令人发指。
自杀不可怕,有心理疾病不可怕。你吃药啊,你治啊!
然而,他们选择放弃,因为毫无同理心(对他人情绪感同身受的能力);
同理心的缺失,是导致他们心理疾病愈演愈烈的重要原因。
然而,他们不想改变。
别人打你,你会疼;看到别人挨打,你知道别人会疼。
这就叫同理心,最简单、最基础的同理心,领悟起来,没有任何困难,没有任何障碍,只有想不想领悟的问题,只有想不想拥有同理心的问题。
有这个最基础的同理心,他就会知道,如果自己从沙坪坝的高层住宅上跳下去,会砸到下面熙熙攘攘的人流。
这不是偏僻安静的住宅小区——
事发地为知名繁华商圈!
事发地为知名繁华商圈!
事发地为知名繁华商圈!
楼下马路,人来人往!
一个100多斤的物品掉下去,不管是人,还是东西,很容易砸中行人。
所以,一个稍微有点同理心,多少对陌生人有点善意的人,都不会选择这种死法。
别跟我说什么压力大,混账!
根本没有丝毫关系!
唯一的解释,就是同理心缺失,就是心理扭曲下的失衡,就是临死还想拉个垫背的!
他的亲人,可怜。
但又有多可怜呢?
如果这是意外,跳楼自杀男子的心理问题,你们就没有发现?
如果发现了他的心理问题,作为家属,你们就没有任何行动?
临死都不去考虑他人的人,一定是同理心极端缺失的人;
同理心极端缺失的人,一定是家庭教育出了严重问题的人!
父母难辞其咎!
三个人,三条命,三个家庭。
都毁了。
图文无关
而这,只是因为你们的儿子,他不惜用自己的死,去砸死两条鲜活的、年轻的生命,把两个毫不相干的家庭拉入深渊,让自己的父母、亲人因为赔偿和道义谴责,永世不得翻身。
这是儿子吗?
死者已矣,然而,这一次,不存在“人死为大”!
两次失独,人生,还有比这更惨痛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