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
#微信微博聊天记录可作为证据#
冲上微博热搜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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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百姓常说一句话:
‘打官司就是打证据’,
由此可以看出
证据在诉讼中的重要地位。
昨日,最高法公布了最新规定:
今后微信微博聊天记录,
可正式作为打官司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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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6日,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决定》, 今后微信微博聊天记录可正式作为打官司的证据。
根据该决定第十四条规定,
电子数据包括下列信息和电子文件:
① 网页、博客、微博客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
②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
③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记录、通信记录、登录日志等信息;
④文档、图片、音频、视频、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
⑤其他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信息。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
陆续出现了以微信微博聊天记录等
作为证据进行裁判的案例。
此次决定的颁布,
标志着国家最高审判机关
正式在司法解释中,
确认了微信微博聊天记录的证据地位。
得知此事后,
网友却吵开了……
有不少网友表示支持:
网络上本就该谨言慎行!
也有网友点赞法律的与时俱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