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出《2002年第一场雪》、《西海情歌》等歌曲的川籍歌手刀郎,近日走上了维权之路,一纸诉状将女歌手降央卓玛告上了法庭,要求其赔偿十万元。
刀郎的原创歌曲当初可是深受大家的欢迎,而降央卓玛参加一些商业晚会,未经刀郎本人同意便随意翻唱刀郎的原创歌曲,刀郎的《西海情歌》成了她的代表作,她每次接演的片酬高达上百万,却从未向刀郎付过版权费,这一行为着实是构成了侵权。
刀郎这个人很神秘,消失多年再次出面维权,是想让华语乐坛尊重创作者。圈内有很多同行也对刀郎颇有异议,大多是羡于他的淡定自若,又威于他不爱慕虚荣。
年轻音乐人华晨宇最近也是陷入了侵权风波,2019年12月13日,庞麦郎发布微博称,对于华晨宇改编的《我的滑板鞋》,只授予了改编,从未授予商业演出,华晨宇的行为构成了侵权,引起了微博上的广泛讨论。
据悉,《我的滑板鞋live(改编版)》是华晨宇2016年参加天籁之战时改编使用,版权归天籁节目组所有。在2017年,华晨宇向原创作者公司买了滑板鞋版权,用于专辑歌曲收录制作,《我的滑板鞋2016》正式收录于华晨宇第三张专辑《H》中。
而华晨宇工作室针对近日庞麦郎微博发布的内容,发布声明正式回应,称华晨宇对《我的滑板鞋》的表演行为已事前获得歌曲著作权方华数传媒合法有效的授权,属于合理合法行为,庞麦郎微博内容与事实情况严重不符,公开扩散已构成侵权,公司将保留法律追责权利,现在双方是各执一词。
岳云鹏因一首《五环之歌》被大众所熟知,令人没想到的是《五环之歌》也卷入了侵权中,此前众得公司以未经授权改编《牡丹之歌》并用于商业演出为由将其告上法庭。
近日,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针对岳龙刚(艺名岳云鹏)的《五环之歌》侵犯《牡丹之歌》改编权一案作出终审判决,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认定岳云鹏的《五环之歌》并没有侵犯《牡丹之歌》的改编权。
这些侵权事件为何会屡次发生,事实上,我们对于版权保护的意识还尚浅,侵权行为屡次发生,其原因就在于侵权成本低、维权成本高、监管力度不够、授权程序复杂和版权意识薄弱。若要遏制侵权行为,提高版权意识尤为重要。
今年的这些侵权事件也足以引起大家对于音乐版权的重视,很多音乐在用于商演或商业用途时,都是需要授权的,而有些往往直接忽略掉。一首歌用于商用或创作,就必须要拿到词曲著作权和录音制作者权。原创不易,我们理应尊重原创作者,且行且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