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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_禁止任何人威胁医护人员人身安全!对“医闹”说不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2-29  来源:来自互联网  作者:来自互联网  浏览次数:135
导读

近些年来,我们常听说一些“医闹”事件,因为家人在医院去世,家属对医生产生疯狂的报复行为,辱骂、殴打、砍杀等。患者在医院死亡,到底是正常死亡还是医疗事故,有严谨权威的分析,不是靠主观意见来决定的,医院…

现在社会上医生与病人间的关系十分紧张,不少病人及家属认为只要病人到了医院,只要没治好就是医生的过错;认为自己为了治病花了这么多的钱,可最后病情并没有康复,甚至病人治疗无效去世,都是医院、医生的错。特别是在一些大型的、高风险手术中,虽然术前都签定了手术风险告知书,家属或患者本人也都签字确认了,但如果病人没能活下来,不少家属还是会怪罪医生。

近些年来,我们常听说一些“医闹”事件,因为家人在医院去世,家属对医生产生疯狂的报复行为,辱骂、殴打、砍杀等。而我国并没有一部独立的、完整的法律法规对这样的现象进行约束,只有当发生医护人员伤亡事故后,才依据《刑法》中相关规定对施暴人员进行处理。近日,我国卫生健康领域内的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的法律在会议中通过,拟从2020年6月开始正式实施。

根据该法中相关规定,全社会应当关心、尊重医疗卫生人员,维护良好安全的医疗卫生服务秩序,共同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医疗卫生人员的人身安全、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同时也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威胁、危害医疗卫生人员人身安全,侵犯医疗卫生人员人格尊严。也就是说,评自我臆测对医护人员进行人身攻击(包括言语辱骂、人身伤害等)是违法的。

不仅仅是患者及患者家属,任何人违反本法规定,扰乱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场所秩序,威胁、危害医疗卫生人员人身安全,侵犯医疗卫生人员人格尊严,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公民个人健康信息,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公民个人健康信息等,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患者及其家属对医疗结果有提出质疑的权利,尤其是在发生患者死亡、病情加重这样的情况时,可以对用药、用量、操作等存在质疑,可以申请医疗调查。任何治疗信息都是要依法留档的,有权威的机构对治疗经过做公平的调查,但治疗的失败,存在多方面原因,个体差异、病情特点等都有影响,比如说一些癌症就是治不好的。

“医闹”事件屡禁不止,有的压力不仅仅来自于患者及患者家属这样的当事人,也有来自于社会大环境的压力。不少人凭着道听途说,当着键盘侠,为自己根本不清楚实情的事情“声张正义”,实际上也是在违法。患者在医院死亡,到底是正常死亡还是医疗事故,有严谨权威的分析,不是靠主观意见来决定的,医院或医生存在错误的,自然也会受到相关法律的严惩,负相关法律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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