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30日,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法院,就老人郭某与儿童相撞后离开遇阻拦、突然倒地身亡一案进行公开宣判:阻拦者孙某以及相关物业公司无责,驳回原告刘某某、郭某甲、郭某乙的诉讼请求。
判决在网上一公布,顿时引发网友们一片叫好声,不但有人说大快人心,更有人直呼这次判决是正能量爆棚,为何网友们对此次判决会有如此大的反应,先让我们来看看本案发生时的具体情况吧。
2019年9月,河南信阳市某小区南门广场,晚上,许多家长带着孩子在这里休息玩耍,家长们三五成群地在一起随意聊着天,旁边,孩子们或坐着童车或踩着滑板车在相互嘻闹。
这时,老人郭某骑着自行车从广场穿过,由于车速较快,将一名年仅5岁的男童撞倒。男童倒地后,老人郭某并没有停下察看的意思,而是想继续骑车离开。
但这一幕被旁边的一位女子看到了,女子姓孙,看到老人撞倒孩子却没有任何想停下的意思,于是上前扶起孩子并拦住郭某,当时广场上休闲的人很多,许多人见到这一幕后上前围观。
扶起孩子的孙某看到5岁男童的脖子已被刮伤,急忙一边用手帮孩子捂住伤口一边叫四周围观的人帮忙叫一下孩子的妈妈。
这个时候撞倒男童的老人郭某仍然没有任何停下的意思,反而对着阻拦他离开的孙某破口大骂,小区门口的保安见状,也从岗亭走出来劝阻,但令人意外的是,郭某似乎是个暴脾气,竟然连前来劝阻的保安都一块骂了,事情变得有些一发不可收拾。
见此,女子孙某无法,只好拔打110寻求警察的帮助,然而就在此时,骂人正凶的老人郭某突然一下就趴到地上去了,四周围观的人也不明白郭某为何如此,只是在旁边看热闹。
扶起男童的女子孙某见状再次拔打了电话,不过这次拔的是120急救电话。120赶到后对郭某进行了检查和急救,但最终回天乏力,郭某猝死。
一次简单的意外碰撞事件引发的肇事者郭某的死亡,郭某的家人于是一纸诉状将女子孙某和小区物业一起告上了法庭。
郭某家人认为:小区居民在事发区域休闲,占用车道,致使郭某与男童发生碰撞,因此小区的物业存在管理不善的责任。发生碰撞后,女子孙某对身有残疾的郭某恶语相向,不让其正常通行,孙女士应负郭某死亡的过错责任。
因此郭某家人在诉讼中请求,1、被告赔偿各项损失40余万。2、女子孙某要公开赔礼道歉并张贴道歉信。3、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2019年11月13日,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立案,2019年12月12日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今日做出判决。法庭认为:女子孙某阻拦郭某的方式和内容均在正常限度之内,其行为符合常理,不具有违法性,因此孙某对郭某死亡后果的发生没有过错。同时郭某是因心脏骤停而死亡,与物业公司对南门广场的管理职责履行情况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因此物业公司不应承担侵权责任。
这次判决给大家最直接的感觉是:做好事不用再担心被人敲诈甚至是坐牢了,正义得到了支持。
正如一位网友所说:”点滴记录中国法制进程,这次成功的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了了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