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皆知取之为取,而莫知与之为取。——《后汉书·列传》
天下的人都知道从别人那里得到的东西为“取”,却不知道给予别人的东西或付出也是“取”。其实这是说明了一种“以我为先”的心理现象,可实际上获取即是付出,更为重要。从因果关系来看,吃米先插秧,交友先交心,做生意要先投入成本等等,都是要先付出才有收获。
很多企业在发展中并不明白其中的道理,只是一味的从别人那里得到,却不知道需要付出才能得到,扭曲“取”真正含义,将本末倒置。为了获取更丰厚的利润,有些企业选择投机取巧,只想不付出就可以得到回报,或是付出一点点就想赚个钵满盆满,这种无本万利或“空手套白狼”现象屡见不鲜。目前,房地产行业、互联网行业、金融行业、微商等等尤为凸显,而“不予先取”的行为有悖于市场发展,他们得到的是法律的制裁或是市场的封杀,最终断送了企业的本应有的大好未来。
事实告诉我们,无论做企业还是做人,后者的“取”要比前者的“取”重要的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