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女子26万名表丢失,有监控有票据有警察证明,拾到者拒不归还竟要求走法律
拾金不昧,是中国的传统美德,也是体现一个人的品德和社会风尚的风向标,古人有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的说法,也指别人丢失的东西,我们捡到决不能占为己有这个意思。但是,在我们的现代社会中,每个人的思想境界和觉悟都不是一样高,有些人贪图意外之财,捡到了别人的物品拒不归还,或者索要酬金,当然这是不道德的,也是法律不容许的,尽管如此,社会中仍有很多人无视道德和法律的约束,把别人的物品据为己有,还强词夺理地说“我捡到的就是我自己的。”此类事件媒体屡屡报道,我们也是见多不怪了。
比如去年发生在浙江宁波的一起事件,一位姓徐的小姑娘丢失了一部苹果7手机,被一位大妈捡到,在索要2000元不成的情况下,竟然愤怒摔坏了小徐姑娘的手机,这起事件曾在网络上掀起了一片舆论热潮,引发了全网声讨,更是点燃了众多网友的怒点。该事件中的大妈,也是众多见利忘义之人的缩影,缺乏做人最起码的善良仁慈之心,以及对法律的无知。我们从小学开始就已经在接受拾金不昧的教育,甚至在儿歌中都有“我在马路边捡到一文钱,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所有人从小都受到了这样良好的教育,为什么还有人冥顽不灵,贪财失德呢?
近日,哈尔滨市新闻综合频道也播放了一起捡到东西不归还的事件,据报道,哈尔滨市的一位姓郑女子,不小心丢失了一块价值不菲的名表,26万元的卡地亚手表。后来通过监控联系上了捡到手表的人,郑女士也准备了酬金,可是对方却始终不愿意归还,在民警的调解下,对方仍然坚称要走法律程序才肯归还,这让郑女士十分不解和难以接受,明明是自己丢失的手表,有票证有监控,还有警察为自己作证,对方到底有什么理由拒不归还呢?依据我国法律,捡到了几十万元的物品不归还算不算犯罪?
据郑女士介绍,上周她带着孩子开车到群力远大购物中心,在停车场停好了车后,孩子与她闹起了别扭,搞得衣裳不整,于是她就给孩子整理了下衣服,因为孩子闹情绪不配合,郑女士佩戴的一块卡地亚手表在这个过程中,滑落掉在了地上,她和孩子都没有注意到,回到家后她还是没有察觉,直到4点左右才发现手表丢了。郑女士极力回忆手表最有可能丢失的地方,感觉在购物中心丢失的可能性最大,于是立刻就给该购物中心服务台打去了电话,说明自己丢失手表一事,请求他们查看一下监控录像,看看手表是不是在他们那里丢失的。
过不多久,购物中心就回复了郑女士,声称监控显示,郑女士的手表的确是在他们那里丢失的,在停车场里有一对夫妻带着孩子,女士捡到了手表后,他们没有多停留,就直接上车开走了。郑女士知道了监控里有丢表和捡表过程,心里悬着的一块石头总算落了地,心想找回来的希望很大,于是立马就报了警,丽江派出所接警后,就派民警同志去了群力远大,他们调取了监控录像,发现捡到手表的是一家三口中,一位身穿红色衣服的女子,他们是开着车离开的,根据车牌号民警找到了车主电话,民警打了第一通电话,始终都没有人接听,第二次拨通后,一位女士接听后说在忙就直接挂断了电话。
第二天,派出所民警又拨通了那个电话,这次接听的是一位男士,民警亮明身份后,询问他是不是在群力远大停车场捡到了一块卡地亚女表,男子承认是有这么回事,于是民警要求他们来派出所归还手表,男子答应说可以归还,但现在没有时间,并很快就把电话挂断了。后来,郑女士自己也打了3次电话,与对方沟通归还手表事宜,但是,对方也是找各种理由迟迟不肯归还,这让郑女士很是想不通,有监控录像证实,还有警方的调解,对方为什么还不肯归还呢?
再次联系上对方后,郑女士约了个地方要与对方见面,并表示自己会进行答谢的,见面后,郑女士就用手机给捡表女子转了2000元红包,但对方没有接收,只说了可以通过民警归还就匆匆地走了。此后,郑女士再次约见,地点在丽江派出所,没想到对方又推翻了“通过民警归还”的说法,无论民警怎么调解,她都没有还表的意思,还说出了自己不还表的理由,该女子声称自己有很大的顾虑,说现在还给了郑女士,以后又有人来要还表,自己拿什么还?
郑女士马上说,这支表的确是我的,你不必担心以后有人来要还表。我这手表是有编码的,独一无二,而且我也有购表凭证,还有派出所这么多警察都可以证明,他们都可以作证手表是我丢失的。警察也马上说,是的,我们都可以为你们作证,以后也不可能再有人来找你要表的了,你不用有顾虑。可是,郑女士和警察都说到了这个份上了,那位捡表的女子还是不肯归还,临走又丢下了一个还表方式,她说必须通过法律程序才可以归还。郑女士听完感觉非常迷茫,她不明白对方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理由不还表,甚至还担心,如果真走了法律程序,难保对方不会找出其他理由搪塞。
有资深律师对此事也作出了自己的看法:有监控证实手表是郑女士丢失,也证实是对方捡到,失主的手表有编码,也有发票等凭证,还有警方的作证,这些都可以成为郑女士的人证和物证,如果真要走法律程序,很有可能追究到捡拾手表人的刑事责任,按照我国刑法及司法规定,侵占遗失物价格达到1万元,就构成了拾到遗失物拒不归还罪的标准,她的行为已经涉及到了刑事犯罪。但是这个法律程序的启动,是需要郑女士到当地法院进行诉讼,以法律手段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所以建议郑女士,如果继续协商无果,可以去法院提起诉讼,到了那个时候,等待对方的后果,是非常严重的。
对于此事,网络上也有很大的争议,有网友指出,“拾表者的担心也不是多余的,可以理解,毕竟是价值26万元,如果还有真失主,即使有警察证明,也不能说明她无责。”“前段时间,有个环卫工捡到了个LV包,等了失主几个小时,结果失主说包里有1万元钱,警察协调后,环卫工还赔了5000元,所以这个捡表者做法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这样的说法立刻就遭到了很多质疑声,“监控显示在同一地点丢失手表和捡到了手表,失主还有手表编码凭证以及发票,这个编码就像身份证一样,都是唯一的,还有警察都可以作证,难道这还不够吗?明显是拾表者藏有私心,可能认为2000元的酬金不够,人心太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