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上午,居住在冶金园(锦丰镇)的新市民吉井兰将捡到的1.75万元现金物归原主,用实际行动诠释了拾金不昧的美德。
事发当天上午9时许,吉井兰骑着电瓶车在街上行驶,经过一银行附近时,见路边有一只黄色手提袋。她停车捡起一看,里面竟然有一沓人民币,清点后发现有1.75万元。
“这么大一笔钱,失主肯定急坏了。”吉井兰站在路边张望,试图寻找失主。可等了一会,不见有人过来询问,她便把钱带回家暂为保管。
回到家中,吉井兰赶紧给儿子打电话,告知捡钱一事,让他想办法寻找失主。正在上班的儿子得知此事,随即赶回家,带着母亲来到捡拾手提袋的地方。
“钱这么齐整,会不会是刚从银行里取出来的,我们去银行问问吧。”见不远处便是银行,吉井兰的儿子提醒母亲。
两人走进银行打听,正好看到一名民警站在大厅里。“警察同志,我捡到了一沓钱,正在找失主。”吉井兰拿着手提袋,赶紧上前求助。“这就是我丢的袋子!”吉井兰话刚说完,站在民警身旁的市民陆惠芬激动地叫了起来。
原来,当天上午,陆惠芬到银行取了1.75万元现金,放在黄色手提袋里。谁知,回家途中不慎丢失,她急得赶紧跑到派出所报警。随后,民警带她赶到银行,准备调取现场监控,这才遇到了前来寻找失主的吉井兰。
在派出所,民警清点金额,确认无误后交还给陆惠芬。陆惠芬连声道谢,并拿出现金以表谢意。“这是我应该做的,不是我的钱,我不能拿!”朴实善良的吉井兰(右)谢绝了对方的好意。
园(镇)新市民事务中心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