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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过业主同意更换设计师想退款青岛阔达美家装饰不给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1-01  来源:来自互联网  作者:来自互联网  浏览次数:768
导读

叶先生说,他签的合同中,设计师签名为当时的姜姓设计师,信网也从其提供的合同中看到,《室内装饰装修设计服务合同》中“设计师”签名为该设计师,并且在施工合同中也是该设计师在“承包方”一栏中签了字。 对于此事,…

叶先生的房子需要装修,2018年5月1日,他到青岛阔达美家装饰烟台分公司参观,期间与设计师聊得很好,感觉意见相合,于是就签了合同,并交了5000元保价金。“当时我转账给了一个名为蔡杰的私人账户,我还质疑过,当时的经理告诉我该账户是公司股东的账户,让我放心转账。”叶先生说,他签的合同中,设计师签名为当时的姜姓设计师,信网也从其提供的合同中看到,《室内装饰装修设计服务合同》中“设计师”签名为该设计师,并且在施工合同中也是该设计师在“承包方”一栏中签了字。

2019年年初,叶先生通过朋友获悉,设计师已经离职,“他们从来没有通知我。”叶先生说,因未提前通知变更设计师和青岛阔达美家装饰烟台分公司对待该事件的态度,他认为该公司已经无法再为其提供服务,要求全额退还保价金额5000元。

对于此事,青岛阔达美家装饰烟台分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因为之前的设计师离职,才更换了其他设计师,并且已经告知过叶先生,“我们也不想员工离职,但是这是员工的自由,公司无权干涉。”

“更换设计师以后,他并未提出异议,是在服务了一段时间之后才要求退款的。”该工作人员表示,既然双方签了合同,就应该履行合同约定,该工作人员认为是叶先生违约在先,不予退款。

北京大成(青岛)律师事务所的隋鹏飞律师对此表示,装饰公司因设计师离职而临时更换设计师应提前告知客户,但是否涉及违约等具体情况还要看合同约定,“如果双方合同中约定不允许更换设计师,那么装饰公司不可以随意更换设计师,如果没有约定,则没有约束。”隋律师建议双方协商解决此事,若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通过法律途径。

信网记者 杜杲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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