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暴力犯罪往往是团伙犯罪、共同犯罪。由于女性体力方面的原因,往往决定了她们在犯罪时一般不可能承担暴力主攻手的角色,所以经常需要男性为其冲锋陷阵。劳荣枝的弑杀暴力男友法子英,就是这样一个金牌打手。两人分工合作,共同劫杀好色之徒,原因就在这里。
男性犯罪分子可能是独行侠,而女性暴力犯罪分子几乎不可能是独行侠。
色相是女性犯罪的一大手段。女性犯罪跟男性犯罪不同的是,女性犯罪很多都是通过色相来作为犯罪的便利条件,或者拉拢其他犯罪伙伴的手段。而男性犯罪,以直接暴力居多,这也是由于双方体力和性别差异决定的。
劳荣枝这个案子,就是个典型。劳荣枝主要负责色诱,色相是她犯罪的便利条件。
整理的资料, 劳荣枝1974年出生,第一次犯罪时在1996年,也就是22岁,1999年劳荣枝潜逃时,才不到30岁。从网传的照片来看,劳荣枝的长相非常有利于实施色相引诱犯罪。
女性犯罪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在女性实施犯罪前,相比男性,被害人对其戒备心不强,这就给女性犯罪提供了便利条件和成功的可能性。劳荣枝将好色之徒引诱到出租屋,由同伙抢劫杀人,这比同伙直接杀人抢劫成功率高了不知多少倍。综合上述女性犯罪特征,给广大男同胞提个醒,月抛有风险,开房需谨慎。
审判劳荣枝的难点
证据固定如何。事隔二十多年,固定证据的难度可想而知,现在案件特别是死刑案件对证据的要求远高于二十多年前,当年能判死刑不代表现在也能,这对办案的公安机关是一个很大的考验。不过她身负七命,其中部分证据达标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所以这一点未必是关键。
更关键的是法子英当年的供述如何,对劳荣枝的指证去到什么程度。如果法子英指证劳荣枝积极参与,哪怕是作用稍次于法子英也行,这样不管劳荣标供述如何,只要有一宗命案证据达标,她也必死无疑。但若法子英扛下大部分罪责,把劳荣枝的作用说得十分次要,那除非侦查机关能找到劳荣枝起重要作用的确凿证据(这个很难指望),否则劳荣枝恐怕就真能逃出生天了。
总的来说,这个案子结果如何还得看证据,即使不如人意,也希望大家能理性看待,毕竟二十多年前的案件,证据收集和固定的难度确实很大。
目前警方披露的案情很少,有些细节根本没提,比如说劳荣枝骗被害人到出租屋内,就这一项就可以神逆转。如果是劳荣枝当面用语言欺骗并亲自将受害人带到出租屋内的话,那就是参与犯罪。
但要是打电话呢,打电话将受害人骗到出租屋内呢。现在劳荣枝完全可以说当时在打电话时是被法子英逼迫的,反正现在受害人和法子英都嗝屁了,而且当年法子英还故意保护劳荣枝拖延警方,由此可见她们很可能在当初就制定了防御办法。
还有一点大家别忘了,当年的白宝山案。白宝山的女人谢宗芬在白犯案期间明知白宝山在进行犯罪,还帮助白宝山转移武器,协助踩点,事后还分了赃款。即便是这样最后谢宗芬也才判了13 4年吧,现在都应该出来了吧。当年的法律可比现在要严多了吧。
因为本案发生时间较为久远,涉及因素非常多,从法律角度,很难下定论。案发时间是20世纪90年代,涉及诉讼时效的问题;目前看来,劳荣枝本人是共犯,但其参与到什么程度,当年的证据加劳荣枝的口供最后是什么样的结果,这要公安侦查后才能揭晓;罪名是绑架罪、抢劫罪、故意杀人罪,涉及了哪些?案发多起,她又参与了几起?还是要看证据,毕竟刑事犯罪以“排除合理怀疑”为标准。但从社会影响和犯罪手段看,如此残忍的犯罪方式,怕是死刑的可能性非常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