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掐死女友藏拉杆箱案”一审宣判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1-03  来源:来自互联网  作者:来自互联网  浏览次数:496
导读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34126.48元,数额较大;冒用他人信用卡骗取人民币54831.9元,数额…

1992年出生的男子刘某杀害自己女友后购买拉杆箱,将女友尸体藏于拉杆箱,随后盗窃女友财物肆意挥霍。

近日,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起案件一审宣判,判处被告人刘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据指控,淮南男子刘某和杨某某(殁年29岁)是男女朋友关系,案发前双方在刘某租房处合肥市星隆国际广场同居。2018年10月24日凌晨,二人在租房内发生争执,刘某用双手掐住女友颈部直至其不动,致女友当场死亡。当晚20时,刘某驾车前往合肥市马鞍山路某购物中心购买了一件28寸拉杆式行李箱,返回租房处后用透明胶带捆绑女友尸体塞入行李箱内,刘某将装有尸体的行李箱搬至次卧后逃离。

除了故意杀人罪,刘某还被指控犯盗窃罪和信用卡诈骗罪。

2018年10月初的一天,刘某在女友母亲位于合肥市瑶海区家中,乘其不备窃得黄金手镯一只,10月9日以9200元的价格卖给黄金珠宝回收店。该手镯购买价格为12492. 48元。

而刘某杀害杨某某后,将杨某某随身佩戴的浪琴牌机械手表拿走送给他人。

刘某杀害女友后,冒用女友银行信用卡,通过绑定女友手机扫描支付宝二维码套现和直接刷进行消费等方式进行使用,刘某被抓获前冒用女友信用卡共计骗取54831元,刘某使用这些钱去租宝马车、去酒吧高消费等肆意挥霍。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34126.48元,数额较大;冒用他人信用卡骗取人民币54831.9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又分别构成盗窃罪、信用卡诈骗罪。被告人刘某在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应当数罪并罚。被告人刘某曾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

综上,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刘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元;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来源: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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