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握十万拆迁款却偷超市的护肤品,烟台开发区这“美”男子被抓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1-05  来源:来自互联网  作者:来自互联网  浏览次数:988
导读

民警研判李某身份信息时发现,李某有多次违法犯罪经历,2018年11月李某因盗窃罪被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判处罚金三千元;2019年11月李某因盗窃罪被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

近日,烟台开发区公安分局福莱派出所接到辖区某超市王先生报警称,在超市发现一个小偷。接警后,民警迅速出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将嫌疑人李某控制。

民警通过超市老板王先生了解到,半年前,他通过查看监控视频发现,有一男子来他家超市,趁超市工作人员不注意,盗窃了货架上男士洁面乳(100克装)一瓶和爽肤水(120毫升装)一瓶,这两件被盗的商品价值共计人民币53元。

因为数额不大,王先生当时没有报警,但一直记着这名男子,并保留了当时的监控录像。没想到,事情过去了大半年,这名男子又来到王先生的超市。王先生一眼就认出了他,并立即拨打了110报了警。

民警依法将该男子带回派出所调查,据调查,该男子(李某)当场承认了自己的盗窃事实。据李某交代,他是个拆迁户,拆迁时政府发十多万块钱,他不舍得花,但是他平日里比较喜欢保养,但又不舍得花钱买护肤品,他去超市买护肤品时,发现护肤品区没有工作人员看管,就萌生了把护肤品偷走的想法,于是就盗走了男士洁面乳和爽肤水,现在已经用完了。

民警研判李某身份信息时发现,李某有多次违法犯罪经历,2018年11月李某因盗窃罪被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判处罚金三千元;2019年11月李某因盗窃罪被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

目前,李某因盗窃被开发区警方依法行政拘留十日,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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