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分得两套房加60万,76岁老人却流落街头,儿子_我是畜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1-06  来源:来自互联网  作者:来自互联网  浏览次数:574
导读

原来,房子拆迁以后,老人在传统观念的影响下,认为这些财产迟早要分给儿子的,于是马上将一套房分给了小儿子,另一套房准备落到自己和大儿子双方名下。只有小女儿表示愿意照顾老娘,但她同时对母亲说自己也很…

我是十九妹,心怀感恩看社会,轻点关注,和我一起聆听世间百态。

俗话说“养儿防老”,我们也经常用“多子多福”来祝福别人。道理很简单,儿女多了,自己老了以后就有人照料,过一个幸福的晚年。诚然,子孙满堂自然会让一个家庭热闹起来,让人觉得福寿绵绵。然而想要做到“防老”,却少不得一个必要条件,即要把孩子教育成一个孝子。倘若子女们不懂得感恩,不遵从孝道,那非但不能“防老”,甚至会适得其反。

坐标贵州省安顺市龙井山村,在一个已经废弃的小学教室里,“住”着一位名叫丁秀华的老人。丁婆婆今年已经77岁高龄,她现在的生活十分窘迫,居无定所,暂时借这间废弃的房子栖身,一张破床和被褥也都是附近的好心人送来的。她也没有什么经济来源,平时靠捡破烂为生。由于收入微薄,为了节省生活开支,她一天只吃一顿饭。“我原来113斤,现在只有95斤了。”老人如是说。

这样的生活状态,您可能会觉得老人孤苦伶仃,没有儿女,或者是家里本来经济条件就很拮据,实则不然。丁婆婆过去也曾是个小老板,做蔬菜批发生意,家里有一处三层的自建房。后来由于城中村开发,丁秀华的老房子被拆迁,分得两套回迁房和60多万元的现金补偿。凭借这些家底,她完全可以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更何况她还有两儿两女,也都已长大成人。拆迁户,又有四个孩子,原本可以安度晚年的,为什么丁秀华的生活却如此狼狈不堪呢?

原来,房子拆迁以后,老人在传统观念的影响下,认为这些财产迟早要分给儿子的,于是马上将一套房分给了小儿子,另一套房准备落到自己和大儿子双方名下。小儿子提出把60万拆迁款也分掉,但由于大儿子当时正在劳改,丁秀华没有答应,想着等大儿子出来后再给他们分。很快,大儿子期满回家了,但他却提出只要钱不要房,并和母亲大闹了一场。更过分的是,他嘴上说着不要房,却偷偷将房产单独落到了自己名下。

两套房子都跟丁秀华没有关系了,她还被蒙在鼓里,并先后拿出5万和16万两笔钱给大儿子,作为他“不要房”的补偿。紧接着,大儿子要买车,她又出了4万。随后,两个女儿也来向母亲借钱,又给了大女儿1万,小女儿7万,60多万拆迁款最后只剩了20几万在自己手里养老。然而这还并不算完,一次丁秀华突发脑梗,她把存折拿出来交给大儿子,让他取点钱带自己看病。没想到的是,大儿子直接将剩余的20来万支取了个干干净净,并且从此之后,大儿子对她的态度也发生了180度大转弯。

“人前妈长妈短地扶着我上下车,上车以后就骂我。不晓得什么原因,无缘无故地就骂我。”

丁秀华这时才慢慢体会到,钱被大儿子全部拿到手以后,自己就已经没有什么价值了。果然,大儿子对自己的态度是一天不如一天。终于,有一天她被儿子锁在门外,自己的衣物也被丢到了楼下。两套房没了,现在钱也没有了,一番折腾之后,曾经的拆迁富婆,转眼变得身无分文。不仅如此,子女们对她分配财产的方式都颇有意见,彼此之间也产生了很大的矛盾,四兄妹如今已不再来往。

丁秀华被大儿子赶出家门之后,向小儿子求助,小儿子说她钱分得不公平,不管她。找大女儿,大女儿直接将她电话拉黑,置之不理。只有小女儿表示愿意照顾老娘,但她同时对母亲说自己也很穷,家里养着两个孩子,俩娃也要吃饭。况且小女儿远嫁外地,远水解不了近渴,无依无靠的丁秀华在街上流浪了三四天,终于找到了这间废弃的教室,这才暂时“安顿”下来。

流浪的这段时间里,老人的视力急剧下降,原本可以靠做一些手工过活,如今只能捡废品了。而且她的腹部出现一处发炎溃烂,由于没钱只能靠输液维持,病情不见好转。再加上脑梗和心脏病等老毛病,她必须得有人照顾才行。丁秀华后悔了,后悔自己那么轻易地将财产散尽,落得个老无所依的下场。好在,小女儿经常在电话里关心她,叮嘱她要吃饱饭,没钱了就说一声。然而丁秀华想着小女儿也是靠打工赚钱,生活勉强维持,不忍心向她张口。

当务之急,是要解决老人的赡养问题,记者希望能够做通四兄妹的工作。小女儿态度是好的,她说曾两次回来接母亲过去,但母亲不肯。大女儿则表示,我本来是要管的,但两个儿子都不管,何况一个闺女?小儿子更是干脆,就像失踪了一样,谁也联系不上他。几经周折,记者联系上了老人的大儿子,对方也同意见面聊。

“她(丁秀华)有四个极品畜生,要管也应该是这四个极品畜生一起来管,你认为我说的话合情合理吗?”

大儿子承认,他们兄妹四个的做法确实不应该,但他之所以不肯赡养母亲,也是有自己的原因的。大儿子表示,实际上除了这60万以外还有其它的钱,比如过渡费、签约奖励和搬家补助等,他的兄弟(小儿子)在自己服刑期间把好处都拿了,而自己一分钱都没得到。所以,如果这些钱分得这样不清不楚,他就拒绝和姐弟们协商赡养母亲的事宜。财产分配的问题搞不清楚,一切都是白谈。

记者:“可她是您的妈妈啊。”

大儿子:“对,所以我都是用极品畜生来称呼我自己。”

家务事是最难断的,记者的调解无功而返。实际上,村委会对于丁秀华的家庭情况也十分了解,而且不止一次出面调解。但正如大儿子所说的那样,子女们的表现相当极品,不仅不服从调解,甚至都不肯露面。目前,村里答应会进一步做工作,如果还不奏效,将提供法律援助,支持老人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笔者希望能有一个好的结果,让丁秀华老人不求老有所乐,但求老有所依。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有明确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另外《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九条也有表述: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不难看出,丁秀华子女的行为,不仅从道德上说不过去,也是一种明显的违法行为。

回过头来我们不妨想一想,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了这样的结局呢?村里人说都是拆迁闹得,拆迁之前这一家人挺好的,拆迁之后有了利益,都各自奔着利益去,产生了矛盾。有网友说,老人财产分配的方式确实存在问题,可能她自己都不是十分清楚,给子女分财产最忌讳一碗水端不平,有多有少肯定会产生矛盾。

也有网友表示,聪明的老人都不着急分家,一定要等到咽气前再把手里的财产分出去。很多实例都证明,提前把财产分给子女,只等着靠儿女伺候享清福的想法是不靠谱的,往往不会有好结果,因为人心很难经得起考验,即便是亲生子女也是一样。刘宝瑞大师有个著名的单口相声《化蜡扦》,讽刺的就是这样的现象,将不孝子刻画得入木三分。

十九妹倒是觉得,无论是拆迁,还是老人财产分配的方式和时机,这些其实都是外在因素,最根本的错还是在子女的心态上。如果真有孝心,真的懂得感恩,就不会对于物质上的得失太过在意。笔者有个好友,家里情况也有些类似,上面两个哥哥做了甩手掌柜,老母亲一直跟着他生活。我曾问过他这个问题,他的回答让我由衷佩服。他说无论如何这是生我养我的老娘,我不管俩哥怎么对她,我自己尽力做好一个儿子该做的,心里无愧。

不知各位读者对这件事如何看,您觉得丁婆婆自己有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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