殴打女朋友,男子被拘留。这是近日河南省洛阳市公安局南昌路派出所处理的一起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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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日晚上21时多,110接到群众报警: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附近有打人。接报后,洛阳市公安局南昌路派出所民警经调查,男青年游某与女朋友在饭店吃完饭后,在饭店门口路边二人因生活琐事发生口角,继而引发肢体冲突,游某用手殴打女朋友,并用脚踢打,致女朋友鼻骨骨折。违法行为人游某对殴打女朋友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南昌路派出所治安管理大队二中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有关规定,对违法行为人游某依法作出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处罚。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编后:谈朋友期间就这样“打闹”,这还怎样“谈”下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