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昇,清初钱塘(今杭州)人,他是卓越的戏曲大家,在清代与孔尚任并称“南洪北孔”,他的作品《长生殿》描写唐明皇和杨贵妃的爱情成为不朽的经典,备受后人称赞。还有红学研究者提出,他才是《红楼梦》的作者。然而这么一位文学大家,一生坎坷。特别是青年时期没有收入之时带着妻子在家啃老,结果被父母赶出家门,但他并没有记恨父母,后来在父亲蒙冤时,他既奔波上访又一路伺候父母北上充军。
洪昇,字昉思,号稗畦,又号稗村、南屏樵者。1645年7月出生于逃难途中,满月后才回到城里。洪姓是钱塘的望族,宋代“父子公侯三宰相”,在明季“祖孙太保五尚书”,有非常显赫的家世,但明清鼎革以后,洪家开始有点不顺了。虽然父亲出仕清朝,外祖父黄机,也是康熙时期朝官。
洪昇少年时期学习勤奋,很早就显露才华,15岁开始远近闻名,诗、词、曲受到人们称赞。虚岁20时与舅父之女结婚。青少年时代的洪昇内心也有过一种渴望,希望能够在清朝考取功名,为朝廷重用。于是,24岁时离开家乡,到北京的国子监去诗书。刚到北京的时候,亲眼目睹了康熙皇帝亲临国子监的圣殿,场面非常地隆重,“阶铺红玛瑙,瓦映琉璃壁”。当时的洪昇还写了一批诗歌对清朝歌功颂德,然而一年以后,洪昇只得到了一监生的名号,仕途毫无进展,所以他非常失落地回到了南方。
因未得官职,失望而归。回家后写诗、喝酒、交友,而不会赚钱,百无一用是书生啊,父母也看不惯他这样生活了,再加别人的挑拨离间,他和父母的关系竟日益恶化。有一次洪昇还被父母打骂,不得不带着妻子与父母分开另过,并发誓父母不谅解自己就不回家。没有半点经济来源,好在夫人黄兰次并不抱怨,反而将首饰曲当,换钱买柴米度日。此时,洪昇开始戏曲创作,每每写到情节高潮处,便对酒歌之。
陪嫁的首饰卖完了,粗茶淡饭也难以维持了,想喝酒更是难得,甚至有时揭不开锅。如此境遇,令洪昇羞愧不已,无奈携妻入京靠卖文为生。两年以后,他的诗集《啸月楼集》编成,受到李天馥和王士祯诸名流的赏识和培养,诗名更甚。虽卖文为生,而傲岸如故,“交游宴集,每白眼踞坐,指古摘今”。生活刚刚起色,可以勉强支撑文人的傲岸,家里父亲出事了——蒙冤入狱,被判充军北方边疆。
之前,洪昇虽然遭父母嫌弃,无辜而被父母斥逐,但洪昇心里一直牵挂父母。得知父亲“罹事远适”,母亲也被责令同行之时。洪昇四处奔走求人,哭诉冤情为父申冤:“徒跣号泣,白于王公大人。”
随后,他又马上离开妻子赶回杭州——“昼夜并行,钱塘去京师三千余里,间从泰岱江河,旬日余即抵家。”到家以后,马上陪父母北上充军,一路亲自侍奉。这样奔波、服侍,他已形容枯槁,心力交瘁。所幸有人帮忙,其父遇赦得免。也从此开始,他注意到民间疾苦,对人民历遭兵灾及水灾倍加同情,深恶官僚内部倾轧与朝政翻覆。
1688年,洪昇写出了传奇戏曲《长生殿》,传唱甚盛,轰动一时。意想不到的是:《长生殿》这样广受官民喜欢的戏曲,却遭到指摘、弹劾。因为时值孝懿皇后佟氏于前一月病逝,犹未除服,给事中黄六鸿以国恤张乐为“大不敬”之罪名,上章弹劾。洪昇下刑部狱,被国子监除名。许多好朋友亦受到牵连,如侍读学士朱典、赞善赵执信、台湾知府翁世庸等人,都被革职。后人有“可怜一曲《长生殿》,断送功名到白头”之叹。好在对此事,康熙帝还算宽柔,并未深究《长生殿》剧本。1695年,《长生殿》得以付刻,洪昇老友毛奇龄作序。
1697年,江苏巡抚宋荦命人安排演出《长生殿》,观者如蚁,极一时之盛。洪昇在宴席上“狂态复发,解衣箕踞,纵饮如故”。康熙四十三年(1704年)江宁织造曹寅(曹雪芹的祖父)集南北名流为盛会,演出全部《长生殿》,洪升应邀前去观赏,以贵宾礼之,历三昼夜始毕。从南京回杭州,船行到乌镇时,他酒后登上舟头吹风,堕水溺亡,时为六月初一日,享年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