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延长今明两日继续限行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1-11  来源:来自互联网  作者:来自互联网  浏览次数:736
导读

接太原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关于延长太原市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的通告》(并环改办[2020]14号),决定延长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通告,继续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红色(一级)响应(1月11日0时—1月12日24…

人民网太原1月11日电(乔慧)1月10日,太原市交警支队向社会公布,太原市延长重污染天气临时交通管理措施,今明两日单双号限行。

根据气象、生态环境部门研判会商,未来两日太原市气象条件仍然不利于污染物扩散,污染物浓度将持续维持在较高水平,空气污染呈加重趋势。接太原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关于延长太原市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的通告》(并环改办[2020]14号),决定延长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通告,继续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红色(一级)响应(1月11日0时—1月12日24时)。为应对空气重污染、保护公众健康,太原市政府决定,对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含临时号牌车辆)延长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限行时间为2020年1月11日0时至2020年1月12日24时。进入限行区域道路行驶的所有机动车(含非本市车辆)实施尾号限行管理(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具体为11日0时至24时:单号通行(双号限行);12日0时至24时:双号通行(单号限行)。

此外,预警期间,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将实行一系列强制性减排措施。工业企业按“工业源减排清单”执行红色预警减排措施,县(区、市)政府和督导检查组加强对红色预警管控企业及供热站、电力生产和供应等保障类企业督导检查,保障各类煤堆、料堆、渣堆防尘措施到位,确保减排措施执行到位。除应急抢险外,所有建筑工地停止户外作业。在高速环内实行交通管控,禁止中重型载货车通行(运输瓜果蔬菜等新鲜农产品车辆及清障、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等专项作业车辆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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