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汉奸,向来都是人人喊打的对象,即便死后,也是遗臭万年,遭到后世的唾骂。在今天淄博博山新区大庄村孙氏墓园的一座古墓,就受到了盗墓贼的惦记,里面埋的正是明末清初的一个大汉奸——孙之獬。
孙之獬是明朝天启年间的进士,在他刚进入官场时,正是宦官魏忠贤权倾朝野的时候。由于贪图荣华富贵,孙之獬便投靠了魏忠贤一党,也过了一段时间的好日子。不久,崇祯皇帝继位,魏忠贤倒台,皇帝下令毁掉由魏忠贤一党编纂的《三朝要典》,孙之獬得知此事后,还抱着这本书前往太庙痛哭,此举为同僚所不齿。不久,他就被朝廷贬官回了老家。
顺治元年5月,满清打入北京,摄政王多尔衮下达了剃发和易冠令,要求“投诚官吏军民皆着剃发,衣冠悉遵本朝制度”。眼瞧着大明败局已定,被召入京的孙之獬便带头留着辫子,穿着满族官吏的衣服前去上朝。满汉朝臣都不愿承认孙之獬是自己这一班的人,徘徊在两班之间的孙之獬狼狈极了。
孙之獬在朝堂上受到了如此屈辱,哪里能忍得下这口气?于是,他一怒之下,便向朝廷上奏,请求尽快剃发易服。多尔衮采纳了这一建议,再次下达了剃发令:“全国官民,京城内外限十日,直隶及各省地方以布文到日亦限十日,全部剃发。”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哪怕是头发,也是绝对不能损伤的。千百年来,重视孝道的汉人们都遵守着这一规矩。骤然听闻剃发令,怎么会轻易屈服?于是,各地爆发了反抗剃发令的热潮,无数的汉人倒在了满人的屠刀下。王家桢在《研堂见闻杂记》中记载:“中原之民,无不人人思挺螳臂,拒蛙斗,处处蜂起,江南百万生灵,尽膏草野,皆之獬一言激之也。”
这个出卖祖宗的恶棍在风光几年后,终于迎来了报应。顺治三年秋天,山东爆发了农民起义,孙之獬正巧“衣锦还乡”。愤怒的农民军活捉了孙之獬,将其五花大绑游街示众。为了泄愤,人们在孙之獬身上遍刺针孔,再插上毛发,几天后,待到孙之獬的血液将近流干时,起义军这才将其肢解。孙之獬的家人也没能幸免,都一并被起义军杀死。孙之獬已死的消息传回京城,顺治帝也没有给他任何抚恤,也许这就是他应得的下场吧。
参考书目:《研堂见闻杂记》《明史》《清史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