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遵义市城市文明建设若干规定》正式施行,为贯彻落实该规定内容,积极响应建设文明城市的号召,汇川区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加大宣传力度和工作强度。
近日,汇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的队员们走上街头,在广州路和珠海路沿线就占道经营、商铺广播噪音过大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整治。除此之外,还向路人和商户派发《遵义市城市文明建设若干规定》的宣传册,向他们介绍该规定的内容,并对规定上涉及的处罚内容作出警示。
汇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二中队队员刘诚智说,自2019年11月1日开始施行《遵义市城市文明建设若干规定》,在我们平常的工作中能够更多地做到有法可依。而且在对市民的宣传上,能够让市民更多地理解和接受。在平时的工作中,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会加强管控,加大力度为这个规定的执行保驾护航。
商家张爱说,从2019年11月份《遵义市城市文明建设若干规定》以来,现在我们周边的商铺没有摆出宣传广告,或者是一些小摊贩会摆一些水果之类的在门口,这个现象已经没有了。我们经常看到城市管理的巡逻队在这里巡逻,我觉得现在来讲,我感觉我们的生活非常美好。
与此同时,汇川交警大队民警也加大工作强度,严控道路交通安全。民警在城区各个车流量大的路段加大巡逻,特别是在学校附近区域,依照规定,对于车辆乱停乱放等违章行为及时作出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汇川交警大队铁骑队队员代新元说,我们学习了《遵义市城市文明建设若干规定》之后,对辖区的道路加大了力度整治,并且对违法停车的(处罚)力度加强,在处罚的过程当中,我们对驾驶员进行了宣传,倡导他们文明出行、不违法停车。
据了解,《遵义市城市文明建设若干规定》正式施行后,汇川区各职能部门均在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全面动员和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规定,为进一步贯彻实施该规定营造良好的氛围。(刘松松 谷奇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