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下达2021年全省城镇棚户区改造任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2-16  来源:来自互联网  作者:来自互联网  浏览次数:590
导读

为确保我省全年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任务顺利完成,省住建厅要求各地优化改造方式,合理确定新建棚改项目规划选址,优化房屋布局设计,做好配套设施项目建设。 加强工程建设管理,严格落实各参建主体质量安全责任,…

2月14日,记者从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今年青海省继续全力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落实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在当前全面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关键时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按照“两手抓、两不误、两推进”要求,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目标任务谋划,于近日向各地下达了2020年度全省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任务,明确全年实施城镇棚户区改造11324套,确保一季度形成实物工作量,6月底前开工50%以上。

为确保我省全年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任务顺利完成,省住建厅要求各地优化改造方式,合理确定新建棚改项目规划选址,优化房屋布局设计,做好配套设施项目建设。按照配套设施与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同步规划、同步报批、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的要求,加快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申报工作,加大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改善周边环境和服务条件。

加强工程建设管理,严格落实各参建主体质量安全责任,强化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全面落实质量终身责任制,切实保证项目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并用好棚改专项债券,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认真测算年度实际用款需求,合理确定年度债券规模,积极配合做好债券的申报发行工作,提前做好项目信用评级、信息披露等基础资料,为下一步债券发行做足准备,确保及时足额发行。

与此同时,做好疫情防控,落实建筑工地疫情防范,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工地、建筑企业职工生活区、外来民工生活区的检查督导,做到科学防范和有序处置。

(责编:马建辉、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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