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一男子三个月时间定点非法售卖汽油1.5万升销售总额约9.45万元盈利约2万元
近日,该名犯罪嫌疑人被江海区警方依法逮捕
案情回顾
9月25日晚10点,江海区礼乐街道新民六冲里村附近汽油味浓烈,民警循味查找,发现新民城轨站旁边有一名男子站在一辆商务车旁,疑似正在给另一辆汽车加油,民警怀疑有人非法售卖汽油。
经过乔装侦查,民警发现该商务车内安装了储油桶、加油枪和油表等设备,还掌握到车主姓陈,28岁,是台山人。民警亮明身份,将陈某带回派出所调查,并扣押装载汽油的车辆。
犯罪嫌疑人陈某供述,今年6月,他将商务车改装,又购置了油桶等设备,固定每个星期到中山购买1000升汽油,再开到新民城轨站路段,以大约每升6元的价格贩卖给他人。至案发,陈某已贩卖汽油约1.5万升,总销售金额约10万元,盈利约2万元。其顾客有100多人,其中固定客源有30人。
11月1日,陈某经江海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警方提醒
国家对危化品经营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私下贩卖属非法经营,是违法行为。市民们加油要去正规的加油站,不要因为贪图一点便宜购买街边违法贩卖的汽油,未经专业检测,没有安全防护措施,极易引发安全事故。广大群众应从自身做起,自觉抵制“油贩子”,遇有这样的“流动炸弹”,可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