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甘肃省陇西县公安局通报,11月19日,陇西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快速查处一起利用网络发布辱警信息寻衅滋事案,行政拘留1人。
11月19日上午11时许,陇西县巩昌镇居民汪某某(女、汉族、现年43岁)因不满执法民警对其违法停车行为的处罚,先后在群成员215人的微信群(“陇西县交友群”)上传了两张机动车违法停车提示卡照片,并在两张图片下分别发送“畜生”等辱骂性文字;之后,又拍了两段恶语辱骂执法民警的短视频发送到该群,丑化公安形象。
经调查,汪某某在多人微信群里发布辱骂公安机关正常执法活动文字和视频,严重损害了人民警察形象,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构成寻衅滋事,11月19日,陇西县公安局决定对其给予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张香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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