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一银行出具伪证后续_银行称属“差错”,已进行“经济处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1-11  来源:来自互联网  作者:来自互联网  浏览次数:601
导读

【撰文/赵三军 统筹/刘姝蓉】11月5日,大白新闻披露了中国银行白沟新城支行出具伪证致当事人背负千万巨债的消息,当事人吕某夫妇11月11日告诉大白新闻,银行方面当天告诉他们,没有发现涉事员工有违纪行为,已对其…

【撰文/赵三军 统筹/刘姝蓉】11月5日,大白新闻披露了中国银行白沟新城支行出具伪证致当事人背负千万巨债的消息,当事人吕某夫妇11月11日告诉大白新闻,银行方面当天告诉他们,没有发现涉事员工有违纪行为,已对其进行“经济处理”。但他们对此结果并不满意,将向警方报案。

银行出具伪证致当事人背负千万巨债,法院还他公道

2014年,保定男子吕某认识了经营饮品生意的同乡刘某,一年之后,吕某应刘某请求,答应为其1200万的短期借款做担保。2018年8月底,出借人向法院提起诉讼,称刘某无法偿还1200万的借款,要求担保人吕某代为偿还。出借人手中的证据,除了吕某签字担保的借条,还有一份由中国银行白沟新城支行出具的“资金往来交易对手查询结果”,证明出借人向刘某打了6笔借款1180万元,另20万为现金支付。2018年11月16日,高碑店市法院一审判决:吕某对刘某欠下的1200万元债务具有连带偿还责任。

后来,急火攻心的吕某发现,银行出具的那份交易流水疑似是“字压章”,也就是先盖章后写的内容,这一情况引起了吕某对这份交易流水的怀疑。2018年12月底,吕某终于联系上了“朋友”刘某,面对质问,刘某支支吾吾,不愿多说,只称自己“被迫做了违心的事”。在吕某的强烈要求下,刘某重新到中国银行网点打印了一份账单流水,却显示出借人只向刘某打款380万。这意味着,法院一审判决依据的关键证据是假的。

吕某上诉后,保定市中级法院派人赶到中行白沟新城支行进行核实,发现借款人确实只有3笔共计380万元转至刘某账户,另外3笔800万元实际转至案外人李某账户。白沟新城支行也向保定中院出具了查询结果回执,承认由于工作人员操作失误,为借款人出具的交易流水存在错误。2019年4月2日,保定中院作出终审判决:变更高碑店市法院判决,担保人吕某无须承担债务连带偿还责任。

银行称属于业务差错,已进行“经济处理”

对于中国银行白沟新城支行出具伪证的行为,保定银保监分局今年9月责令中国银行保定分行对白沟新城支行涉事员工孙某、韩某严格处理。

中国银行保定分行外景(当事人供图)

11月11日上午,吕某的妻子许女士拨通了中国银行白沟新城支行副行长闫洪民的电话,询问对涉事员工的处理结果,闫洪民以“正忙”为由挂断了电话。11日下午,吕某夫妇来到中行保定分行,该行纪检监察室的吴主任告诉他们,经白沟新城支行调查,此事属于业务差错,没有发现有违纪行为,白沟新城支行已经对当事人进行了“经济处理”。但吴主任拒绝透露具体情况,并称已经向保定银保监分局上报了书面调查结果,如果当事人不认可这个结果,也可向司法机关进行反映。

随后,吕某夫妇又来到保定银保监分局,一名梁姓负责人告诉他们,并未收到银行方面的书面调查结果,下一步,他们将要求中行保定分行尽快提交书面调查结果,“出这么大的事,不可能不处理人。”这名负责人告诉他们。

吕某夫妇告诉大白新闻,他们对银行方面的这种“经济处理”很不满意,下一步,他们将向公安机关报案,希望警方彻查其中可能存在的经济犯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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