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到2025年将建成一批在全国有较大影响力的乡村振兴示范面
试点村考核排名前十所在县获千万元奖励
广西乡村振兴地咋改?钱哪来?产业怎么发展?乡村怎么治理?谁来干?昨日,自治区政府新闻办举行深化农业农村领域改革系统集成助推乡村振兴新闻发布会。据悉,到2025年,广西建成一批在全国有较大影响力的乡村振兴示范面,探索形成可借鉴可复制的模式并在全区推广。
今年8月,广西制定出台了《关于深化农村改革激发乡村振兴新动能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涉及农业农村领域的有“二十六”条改革举措,聚焦广西农村在土地、产业、规划、资金、人才等方面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
《实施意见》提出,把深化土地制度改革作为突破口,通过健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有偿使用机制,建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和宅基地有偿腾退机制等。
同时,突出培育壮大农村特色产业。如开展创建现代特色农业示范点、打造农产品品牌、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推进农产品产加销一体化等。
到2020年底,全区每个农产品主产县(市、区)争创1个以上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有条件的行政村确保创建1个以上现代特色农业示范点。到2020年,各设区市力争建成1个以上自治区级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各农产品主产县(市、区)力争建立1个县级农产品加工集聚区。
注重美化乡村风貌,强化村庄规划约束性,严格落实农房建设风貌管控,通过对验收符合标准的给予一定奖补,同时建立村巡查制止上报、乡(镇)依法拆除机制治理“两违”问题,双措并举解决农房乱搭乱建问题。
另外,为确保乡村振兴各项举措落地见效,《实施意见》提出了实施步骤和奖励办法。如注重试点示范,各县(市、区)每年选择2~3个村持续深入开展试点,自治区党委、政府每年选择1个县(市、区)召开现场观摩会。加强考核激励,2020—2022年,对考核排名前10名的试点所在县给予1000万元资金奖励,对排名前50名的试点村给予50万元资金奖励。(记者赵金玲)
(责编:周雨乐、庞冠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