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计划,高瓴资本控制的珠海明骏本应在近日与格力集团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然而11月11日晚间,格力电器发布《关于珠海明骏和控股股东拟延期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公告》(下简称公告)称,格力集团鉴于股份转让协议的内容尚有未尽事宜,珠海明骏和格力集团仍在继续协商,双方同意将股份转让协议的计划签约日期延后。
对此,南都记者采访格力电器方面,后者尚无回应。
10月28日晚,格力电器公告称,经评审委员会对参与本次公开征集的两家意向受让方进行综合评审,确定珠海明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最终受让方。公告显示珠海明骏的基金管理人正是高瓴资本。 据悉格力集团拟转让其所持有的格力电器9.02亿股非限售法人股,占格力电器总股本的15%,转让价格不低于45.67元/股。若按股份最低价格计算,此次股权转让价格约412亿元。
天眼查的信息显示,珠海明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于2017年5月,股东包括深圳高瓴瀚盈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与珠海贤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而高瓴瀚盈股东为珠海高瓴天成二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该公司背后除了高瓴资本以外的,还有兴业银行、太平洋人寿保险等公司身影。
至此,原本以为持续半年之久的格力集团15%股权转让终于尘埃落地,然而在11月11日晚间,格力电器发布公告称,珠海明骏和格力集团仍在继续协商,双方同意将股份转让协议的计划签约日期延后。
根据公告,格力电器表示,公司将与格力集团保持密切联系并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南都记者留意到10月28日,格力电器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公开征集受让方的结果公告》内注明:根据《公开征集受让方公告》披露的公开征集方案,意向受让方应自被确定 为最终受让方之日(即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与格力集团签订《股 份转让协议》,所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仍须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有权政府部门批准后方能生效,是否能够获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有权政府部门的批准以及股份转让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
而且《公开征集受让方公告》还提到,目前珠海明骏已通过受让意向书书面邀请的形式向格力电器管理层提出合作邀请,若格力电器管理层最终接受珠海明骏的邀请,并依据受让意向书提出的邀请方案展开合作,双方需在珠海明骏与格力集团签署本次公开征集的《股份转让协议》前对具体合作方案予以明确并对外披露。也就说交易的最终达成还要看以董明珠为代表的管理层是否“点头”。
采写:南都记者 孔学劭
编辑:甄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