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岁的宋某多次到果蔬超市行窃,几乎将整个超市搬空。而偷来的东西全都被他孝敬给了准岳母,甚至超市的一只小狗也被他偷来,和女友、准岳母一起吃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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频繁偷超市孝敬准岳母
宋某老家是吉林省辽源市东丰县,住在大连庄河市。2018年年中某天,宋某来到庄河市肖某经营的蔬菜水果超市,将超市门锁拽开,偷走鸡大腿10斤、鸡爪子10板、鸡头10板、鸡翅膀5板、肉肠和蒜味肠25根、鱼罐头6盒。
随后,宋某将偷来的食物拿到女友朱某家吃掉。
十多天后的一天,宋某再次来到蔬菜水果超市,将超市门锁拽开,这次他搬走香蕉一箱(25斤)、鸡脖子6包、肉肠和蒜味肠20根、鸡爪子8板、冰红茶和绿茶35瓶、鸡大腿20斤、豆油3桶。而这些东西,再次被宋某拿到女友朱某家吃掉。
2019年1月14日左右,宋某又来到一家蔬菜水果超市,将超市内的一只小狗盗走,并与女友朱某、朱某母亲一同将小狗杀死吃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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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当天破案 仍有数十斤食物被吃
2019年1月19日凌晨,宋某来到一家蔬菜水果超市,将超市外面的两个摄像头拽下来拿至女友朱某家中,随后,宋某和同伙再次来到蔬菜水果超市,同伙负责望风,宋某用钳子将商店窗户玻璃砸碎,进入商店内,分数次将超市内的监控显示器、橘子、橙子、豆油、面粉等物品盗走放置在附近一个小房内,后宋某和几名同伙一起将盗窃的水果等物品搬运到朱某家。
当日,庄河市公安局对朱某家进行搜查,在朱某家搜查出米面油、生鲜、果蔬、调料等数十种超市物品。
值得一提的是,尽管民警当天破案,但仍有20斤无头鳕鱼、10斤桂圆、8袋羊肉卷等物品已经被宋某等人吃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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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罪并罚被判四年十一个月
此外,宋某还曾经实施过抢劫。2019年1月4日6时30分许,宋某从庄河市黑岛镇蔡家村大堡屯乘坐客车到庄河市吴炉镇下车,之后尾随孙某至庄河吴某线道路东侧路边,他用胳膊搂住孙某的脖子将其推进东侧水沟内,并用手掐住孙某的脖子,在沟内捡起石头砸孙某头部,之后将孙某手中的钱包抢走。孙某钱包内装有一部手机、现金2300元左右。
经司法鉴定,孙某因钝性外力作用导致身体损伤,其损伤程度属轻微伤。
2019年7月23日,庄河市人民检察院以犯抢劫罪、盗窃罪对宋某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认为,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手段当场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宋某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均依法应予惩处。宋某系犯数罪,依法应予并罚。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宋某持枪支之外的械具抢劫,酌情予以从重处罚,被告人多次盗窃,酌情予以从重处罚。部分赃款、赃物被追缴,并返还给被害人,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庄河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宋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八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十一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责令宋某退赔受害人损失。宋某的几名同伙另案处理。
责任编辑:向勤如(EN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