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转移外汇至境外,京东旗下支付被罚近3000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1-27  来源:来自互联网  作者:来自互联网  浏览次数:385
导读

据该公司官网介绍,成立于2003年的网银在线为京东集团全资子公司,产品包括京东支付、跨境支付等。 截至发稿,就上述处罚的后续问题,京东方面仍未向观察者网作出回应。 罚单信息显示,拉卡拉因2…

(观察者网讯)

11月26日,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公示了对网银在线(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网银在线)的行政处罚决定。该公司因违反规定将境内外汇转移境外,被罚2943.26万元。

据该公司官网介绍,成立于2003年的网银在线为京东集团全资子公司,产品包括京东支付、跨境支付等。

截至发稿,就上述处罚的后续问题,京东方面仍未向观察者网作出回应。

上述处罚的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观察者网查询发现,该条指出:有违反规定将境内外汇转移境外,或者以欺骗手段将境内资本转移境外等逃汇行为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限期调回外汇,处逃汇金额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逃汇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11年5月3日,网银在线在央行《支付业务许可证》首批名单之列,2014年获得国家外管局颁发的”跨境支付牌照“。

企查查信息显示,该支付公司注册资本10亿元,法定代表人张雱。2012年10月京东收购网银在线,当时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刘强东。

值得一提的是,除网银在线外,国家外汇管理局同时公示了拉卡拉、易宝支付因超限额购付汇被罚。

罚单信息显示,拉卡拉因2017年6月至2018年4月超限额购付汇,被处以罚款83.87万元;易宝支付因2015年7月至2017年8月超限额购付汇,被处以罚款36.06万元。处罚依据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公开信息显示,拉卡拉成立于2005年,2011年获得支付牌照,2014年获得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支付业务试点资格;易宝支付成立于2003年,2011年获得支付牌照,2013年获得跨境支付业务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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