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_新招用人员可申领适应岗位培训补贴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1-27  来源:来自互联网  作者:来自互联网  浏览次数:487
导读

企业新招用技能类岗位职工,依法签订12个月及以上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开展以技能提升为主的岗位适应性培训,即可申请补贴。 在企业申请培训补贴期间,企业经营地的所在区人力社保局,根据培…

新招用人员可申领适应岗位培训补贴

本报讯(记者代丽丽)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印发通知,计划于12月2日启动企业新招用人员岗位适应性培训补贴申报工作。

培训补贴标准全市统一,培训不低于40课时的企业,本市按照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补贴。需要注意的是,企业新招用人员岗位适应性培训不得与其他企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政策同时享受。

此次培训的补贴范围是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的北京地区各类企业。企业新招用技能类岗位职工,依法签订12个月及以上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开展以技能提升为主的岗位适应性培训,即可申请补贴。申请时,新招用的人员须在本企业连续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3个月及以上,且仍在本企业工作。

在企业申请培训补贴期间,企业经营地的所在区人力社保局,根据培训质量和满意度,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对培训学员进行回访,开展监督检查。如果差评率超过30%(含30%)或发现企业有弄虚作假行为,将终止培训补贴申请流程;如抽查发现存在骗取、套取补贴等行为的企业,除按规定追回补贴资金外,5年内不可享受相关培训补贴政策,并视情节纳入征信记录。

责任编辑:房家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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