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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滴顺风车重新上线必须严守安全底线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1-29  来源:来自互联网  作者:来自互联网  浏览次数:454
导读

徐亚华表示,下一步,交通运输部将依托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指导各地相关管理部门密切关注平台公司安全整改落实情况,落实属地责任,加强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借顺风车之名组织非法营运的平台公司,…

滴滴宣布顺风车在7个城市上线试运营,如何看待顺风车重新上线?11月28日,在交通运输部2019年11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司长徐亚华回应称,平台公司必须严守安全底线,符合顺风车本质,不能以顺风车名义提供非法网约车服务,同时,平台公司要快速响应处理乘客投诉。

交通运输部2019年11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现场

据悉,2016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即2016年国办58号文明确指出,私人小汽车合乘有利于缓解交通拥堵和减少空气污染,城市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并规范其发展,制定相应的规定,明确合乘服务提供者、合乘者及合乘信息服务平台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我们鼓励有条件的平台公司按照国务院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开展顺风车业务。”同时,徐亚华指出,顺风车业务也曾经发生过恶性案件,希望各平台吸取教训,加强安全管理措施,至少要从严守安全底线等四个方面做好工作。

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司长徐亚华

徐亚华指出,在平台公司必须严守安全底线方面,对上线车辆技术性能和驾驶员背景要做好审核和动态监控,保护好用户个人信息隐私,从源头上保障安全。

顺风车必须是驾驶员自身出行需求为前提、事先发布出行信息,由出行线路相同的拟合乘人员选择合乘车辆。驾驶员所从事顺风车行为必须不以盈利为目的,仅与搭乘人员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

顺风车应按照各地有关规定,对每车每日的合乘次数有一定限制,符合所在城市的交通出行常理。平台公司不能以顺风车名义提供非法网约车服务。

此外,平台公司要快速响应处理乘客投诉,及时有效处理突发应急事件,并要承担安全事故先行处理责任,保障驾驶员和搭乘人员安全和合法权益。

徐亚华表示,下一步,交通运输部将依托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指导各地相关管理部门密切关注平台公司安全整改落实情况,落实属地责任,加强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借顺风车之名组织非法营运的平台公司,维护城市客运市场竞争秩序,促进交通运输新业态规范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同时,也请媒体和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监督顺风车安全管理和服务质量。

红星新闻记者 张炎良 赵倩

编辑 张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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