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太原11月29日电(桑莉媛)今天,山西省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山西省促进雁门关农牧交错带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将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该《条例》是第一部用于规范农牧交错带建设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在我国北方农牧交错带立法领域具有首创意义。
据介绍,《条例》共七章四十三条,包括总则、规划编制、生态保护、产业发展、支持保障、法律责任和附则。其中为转变雁门交错带“逆生态农业”落后生产方式,《条例》提出“禁止在25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支持土地承包经营者对适宜耕种的农田发展经济林和多年生牧草。同时,为加强生态保护,《条例》提出“在雁门关农牧交错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规定了禁牧、休牧、轮牧制度,加强畜禽粪污处理与综合利用,禁止在雁门关农牧交错带内经营和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等。此外,为促进特色产业发展,《条例》提出市县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支持以草食畜为主的规模养殖场和家庭牧场标准化建设”“应当配套中小奶牛养殖场标准化、牧场化改造资金,建设优质奶源基地”。
“这部条例是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文本,也是我省地方自主性立法的一次有益尝试和立法实践。它将有力促进雁门关区域的结构调整、生态保护和产业发展,推动雁门关区域建成草茂林丰、牧业发达、特色高效、资源循环的示范区。”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农工委二级巡视员高在前说。
据了解,下一步,将尽快建立健全各项政策保障措施,制定并实施农业支持保护、饲草种植、草食畜养殖、畜禽良种推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农机购置、生态保护补贴等扶持政策。在产业发展方面重点发展肉类、乳品、杂粮、马铃薯等优势特色产业,打造区域公用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