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这种重要财产,在婚姻关系中尤为重要,甚至可以说贯穿整个婚姻,结婚时,绝大多数人还是要求要有房才有家,离婚时更是不少人为了房产分割撕破脸面。在新《婚姻法》中,诉讼离婚时财产并不再是简单的平分处理,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直接决定了财产分配情况。而什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很多人将办理结婚证作为时间节点。
绝大多数人都认为只要是办了结婚证以后获得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一般情况下是可以这样区分的,比如双方的工资、奖金等劳动报酬、营利性收入等,从婚姻存续期开始就算是夫妻共同财产了。但有一些财产即使是婚后所得,也是个人财产;就房产而言,以下几种“婚后得房”的产权归属问题,《婚姻法》早有规定,不像大家想的以结婚证为产权区分点这么简单!
1、婚前买房婚后拿证
也就是说房子是婚前就买了的,但是是结婚证办理之后才办理的房产证,这种情况下虽然房产证是婚后办理的但实际上来说房子是一方婚前所得,与对方是不存在经济牵扯的。因此,婚前买房婚后得证的是个人婚前财产,如果产权所有人不愿意,对方是无法分得房产的。若是婚前一人出首付,婚后双方还贷得房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婚后拿证的,就属于是夫妻共同财产了。
在一方婚前全额购房,婚后拿证种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出资一方在办理产权登记时,自愿将房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那么以后夫妻若离婚,对方是有权要求分割房产的,此时的房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在婚后自愿登记夫妻双方的名字,在实际执行中可以认为是将房产的部分产权赠与配偶,是合法有效的。签订的房屋产权赠与协议可以撤销,但已自愿进行了产权转移的,就是有效且不可撤销的了。
2、婚后受赠或继承得房
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一方在婚后受赠所得及继承所得,是可以视为个人财产的。如果赠与人或者被继承人没有说该财产是赠与夫妻双方(或由夫妻双方继承),那么对方也无权要求分割。比如说现在很多家里都是独生子女,父母买了一套房子,为了避免以后过户麻烦,就想将房屋直接落到子女名下,但又不想女婿或者儿媳有机会分走,因此会表示该房产赠与子女个人,这就是很明确的婚内个人财产了。
3、婚后共同购房
夫妻双方在结婚后共同出资购房,房屋产权无论是写夫妻中某一方的名字还是写双方的名字,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可以平分处理。但如果双方婚后共同出资购房,产权落在双方子女名下,那么该房产则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子女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双方谁都没有权利分走。我国法律并没有限制产权所有人的年龄,因此子女是有权单独获得房屋产权的,有子女抚养权的一方得到的也不过是房产的居住权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