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涂端玉)新一轮国家医保谈判结果公布。国家医保局昨天召开新闻发布会称,参与谈判的150个药品中,97个药品谈判成功,70个新增药品平均降幅60.7%,27个续约药品价格平均降幅为26.4%。其中新增药品数量创历史新高。
丙肝治疗药降幅在85%以上
据了解,此次新增药品中三种丙肝治疗用药降幅平均在85%以上,肿瘤、糖尿病等治疗用药的降幅平均在65%左右。此次谈判结果公布后,加上常规准入药品,2019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共收录药品2709个,与2017年版本相比,调入药品218个,调出药品154个,净增64个。
按照国家医保局此前公布的消息,本轮参加谈判的药品,主要是近两年获批上市的新药。有证券机构认为,迄今为止,相关医保目录谈判已经进行了四轮,作为未来药品品种纳入医保的主要路径,医保目录谈判对相关药企的研发效率、相关成本把控以及市场学术推广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仿制药整体带量采购的大背景之下,创新转型已成为行业重要发展趋势。
医保支付标准或促药品继续降价
国家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熊先军介绍,通过医保“以量换价”来兑现药费大降价,使得不少原来价格“高高在上”的进口明星药都给出了“亲民价”乃至全球最低价。
据悉,以竞争性谈判为例,其本来预计从所有同类药品中选全疗程报价最低的两家,最终在已有的6款丙肝小分子药物中,三款药品谈判成功,且降价幅度超过了85%。而医保局同时也保证了“两年内不再纳入新药”,无疑给予了企业一颗定心丸。
在业界看来,这次并非“终极降价”,因为医保支付标准或还能使得医保目录内药品继续降价。按照规定,此次谈判的协议有效期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有效期内,如有仿制药上市,医保部门将根据仿制药价格水平调整该药品的支付标准,也可以将该仿制药纳入集中采购范围;如出现国家重大政策调整或药品市场实际价格明显低于现行支付标准的,国家医保局将与企业协商重新制定支付标准并另行通知;一旦有效期满,国家医保部门将按照医保有关规定调整支付标准。
实际上,在业界看来,我国现行医保支付标准对临床使用何种药物有着“隐形指挥棒”的作用,所以在规则范围内,药价仍可能主动或被动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