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蓬国
河北省唐山市公安局官方微博11月10日发布情况通报,唐山市公安局开平分局局长张瑞明等前往张某明家中,就日前发生的一起执法“乌龙”事件向其郑重道歉。通报称,9月15日22时许,开平分局依法对路南区一涉嫌卖淫嫖娼的洗浴店突击清查。在行动过程中,误将张某明当做违法嫌疑人进行盘查,张某明极力挣脱,办案民警采取了按头、压肩等约束性动作,并对其使用了警用催泪喷射器。在排除其违法嫌疑后,警方及时进行抚慰并送医治疗,后经多次致歉沟通达成谅解协议。张瑞明局长表示,我们对这次误会使张某明身心受到的伤害深感不安,对此事给张某明一家带来的困扰深感负疚,谨再次代表警方表示诚挚歉意。(11月10日红星新闻)
“六旬患癌老人被误当嫖客盘查”多日来引起热议,涉事警方终于回应并道歉。我以为,这种舆论倒逼下的所谓“郑重道歉”,毫无诚意可言。
通报把此事件定性为“乌龙”事件,整件事就是一个“误会”而已。这分明是对群众智商的“误会”。通报仍然没有承认警方殴打老人,而是说警方对他进行“盘查”,由于老人“极力挣脱”,所以民警采取“按头、压肩等约束性动作”。这分明是狡辩。
9月15日晚上,老人张某明从自家店铺回家,正冲澡时听到外边有响声,以为有小偷,就关上门出去看。才走出家门几米远,3个警察就把他给按住一顿打。在老人根本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就莫名遭到警方殴打,通报却称这是“盘查”。如果看来,他们平时执法就是如此暴力,所以并不觉得不妥,认为这就是正常的“盘查”而已。
老人称,当时警察根本不给自己解释的机会,后又来了2名警察,“他们说你这么大岁数的老家伙,还敢出来嫖娼,又一顿打。”打完一顿,再打一顿,如此“盘查”,哪还有半点执法的样子?
老人表示,警方接着将他押进附近的洗浴中心,一进屋,又有几名警察将他按在地上打,给他喷辣椒水。他拼命呼喊打错人,是癌症患者。但仍然在不到一个小时内,遭到4次殴打,打得几近昏迷,只剩下喘气。最后,有警察拉开他裤头,发现确实有伤疤,才停止了殴打。可是,警方通报称因为老人“极力挣脱”,他们才动手打人(所谓将人“控制”)。究竟是谁撒谎,只要公布执法仪和现场监控视频就知道了。
不过,一个六十多岁的患癌老人,而且动完手术还没恢复,能有多大力气“极力挣脱”,导致警方迫于无奈,多次将他压倒在地,一再殴打,直接打到几近昏迷?这么多民警连对付一个患病老人都要如临大敌,暴力相向,要是遇到身体力强的凶犯,不得乖乖举旗投降?
至于说警方“多次致歉沟通”“深感不安”“深感负疚”“诚挚歉意”,更是无稽之谈。老人被打得几近昏迷后,警方才发现抓错人,当时确实有警察道歉,并把老人送进医院。可是,老人称,警方在医院垫付了2000元后再无下文,10月16日他从骨科医院出院,找了派出所、公安局等多个部门讨要说法都未果,“他们不承认打人,说那叫控制,最多给我1万元补偿。”明明是老人多次上门讨要说法遭到警方拒绝,通报却称“多次致歉沟通”,实在可笑。
11月7日,记者从被打老人处获悉,当地派出所已与他签订协议,甲方(越河派出所)一次性补助9万元,此事彻底解决,乙方(老人)息诉罢访。“现在即使这9万块钱不要了,我也要继续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老人的妻子告诉记者,警方的协议中没有说清楚老头被打,只说查控,“他们到现在也没有一句道歉。”
更令人咋舌的是,11月9日,老人告诉记者,因他对外透露此事,警方要求他归还9万元补助。也就是说,警方不是把9万元当作医疗费和精神损失费,而是把它当作“封口费”。涉事警方还好意思索回这笔钱,可见所谓的“深感不安”“深感负疚”“诚挚歉意”纯属文字游戏。
现如今,由于媒体一再报道,激起民愤,涉事警方才通报致歉。但是,把涉事民警的执法违法、暴力执法行为,轻描淡写地说成是“乌龙”“误会”,还狡辩称是因为老人“极力摆脱”,他们才打人(所谓“控制”)。而整篇通报里,居然不提及对具体涉事民警及有关责任人的处分,试问,如此“郑重致歉”究竟有几分诚意?(文/李蓬国)